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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 (第2/4页)
100迈,也相当危险。 布鲁斯.韦恩不但知道马灵珑是女巫,还知道这个世界不止美国有巫师,英国乃至整个欧洲都有形形色se的巫师以及相关学校。 这一切的源头都得归结于五年前的一次缉毒行动。 他以蝙蝠侠的形象潜入交易市场内部,那地方是哥谭市一处偏僻的废旧仓库,麦克.隆巴顿也在那里,两个人几乎同时注意到对方的存在,他们分别潜伏于仓库顶棚的悬梁钢管两端,各有各的目的。 当时他和麦克互不相识,更不知道对方是什么身份,却十分有默契的谁也不把对方戳穿。 行动过程中,布鲁斯.韦恩救了麦克,和他一起制服了参与毒品交易中出现的巫师。后来布鲁斯得知,他们的交易不仅有毒品,还有来自魔法世界的魔药,不管是毒品还是魔药,都是非法的买卖。 一开始布鲁斯当然不知道什么是巫师,只是看见麦克和敌人用一根棍子比划了半天,发射出的光线威力巨大,整个仓库都被那些光线击打得到处是洞。 那个时候麦克用的还是普通的魔杖,不是枪形的。 对手很强大,其实麦克也不弱,他掌握的咒语和与生俱来的魔法天赋足够将敌人缉拿归案,但是为了替蝙蝠侠挡下致命一击而遭到咒语重创后便落了下峰。 布鲁斯观战的时候发现了魔杖的秘密,放射光线与普通意义上的激光有明显区别,它们更倾向于一种特别的物理攻击,护目镜片分析着里面变幻莫测的数据。布鲁斯大胆猜测,只要不被光线击中就会没事(很久以后他才知道,有些咒语是不会发光的,当时他只是运气好)。 布鲁斯看出敌人破绽,他不但徒手夺下魔杖,还把它掰成两段。 说真的,麦克第一次看到巫师被麻瓜掰断魔杖时还是有点吃惊的,那个时候的麦克刚刚拿到傲罗勋章,那是他的第一个任务,他对麻瓜的了解仅限于课本里的。 没有哪一页有提到麻瓜也能掰断魔杖这条。 并不是说敌人没了魔杖,黑夜骑士就胜得很轻易,实际上,那是他遭遇到的,比面对小丑时还要艰辛的战役。他意识到敌人没有魔杖也能对他做出伤害的行为,对方只伸伸手就能将他钉在墙上。 最后麦克重新加入战局,用几个厉害的攻击魔法才完全制服了对方。 麦克本该对布鲁斯使用遗忘咒语,让他忘记和巫师经历的一切,但他是蝙蝠侠,他与普通麻瓜不一样。布鲁斯既没有把对方当成怪物(布鲁斯认为自己才是怪物),也没有表现出太大的震惊,他以为麦克可能是外星人,用的是外星武器。 当布鲁斯调侃把一根棍子作为外星武器实在不够前卫和尖端时,麦克就告诉他自己的身份。 骑士只用三秒就接受了。 最终,麦克没有消除侠客的记忆,非但如此,他们还成了朋友,也可以叫做战友。 麦克在伊法摩尼了解到的麻瓜知识使他对这一种族抱有极大的好奇,考取傲罗资格以后,他就自告奋勇担任混迹于麻瓜世界的卧底工作,他以追捕对麻瓜造成伤害的黑巫师为己任,这点倒是跟蝙蝠侠的行为不蒙而合。 他们时常晚上碰面,阿尔弗雷德曾一度以为自己的主人终于摆脱猫女的感情阴影接受了新恋情。 即便是男的也行。 麦克从没想过能跟麻瓜称兄道弟,他顶多是想要观察他们,不是看不起,而是跟麻瓜相处必须克制魔法外露,这很不容易做到。但跟布鲁斯在一起他就没有这方面的烦恼,他对于新奇事物的接受能力与心胸远胜太多麻瓜。 他觉得能有一个蝙蝠形象的麻瓜当朋友很不赖,因为蝙蝠与巫师很配,而在之后他也再没遇到过跟布鲁斯一样思维的麻瓜。麦克当然也认识超人,但超人不是麻瓜,他甚至都不是地球人。 有长达两年的时间,麦克都和蝙蝠侠一起执行任务,他充当在战斗中牺牲的罗宾,填补那个负责活跃气氛的空缺,与蝙蝠侠出入危险之极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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