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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第2/3页)
了一页简谱,还有录下的原音。 那是陆郁专门找人作的。时间很赶,价格给的也高,不过质量对得起价格。裴向雀没学过音乐,唱得好完全是凭借着过人的天赋和好嗓子,所以看不懂简谱,便找人提前唱了一遍。 裴向雀接了过来,小心翼翼地问:“这,是什么?” 陆郁挑了挑狭长的眉眼,一只手撑在车窗上,置身于黄昏之中,侧脸似乎染上了层碎金,又温柔又英俊。一时叫裴向雀也为了他的美色眯了眼,昏了神,连手上的东西都快拿不住了。 他偏过头,笑了笑,“不是说好了为你选歌的,你自己还忘了?电子版和歌词都发给你了,方便你平时在学校里听。”他考虑事情总是很周到,对裴向雀有关的事情格外周到。 裴向雀呆愣愣地点了点头,没有讲谢谢。他瞧着车窗玻璃上倒映着陆郁的侧脸,下巴的形状那样好看,这样诱人犯错误。把东西塞到书包,快要打开车门的千钧一发之际,转过头重重亲了一下陆郁的下巴,又迅速跳下车,趔趄一下,差点崴了脚。 他单脚蹦蹦跳跳的跑了好远,连背后的书包都一颠一颠的,像只受了惊的小麻雀,大难临头正在逃跑。 陆郁也顾不上别的,朝着他喊,“跑得慢些,小心跌倒。” 裴向雀听到他的声音,停了下来,稍稍偏过头,露出一个略带些得意的笑,说了一句话,喉咙里的声带并没有震动,只是嘴唇比了说话时的形状。 “陆叔叔,亲到你啦!” 他如果想要亲亲自己的陆叔叔,只要说一句话就好了。可是有时候自己争取来的偷亲,滋味又别有不同。就比如现在,靠自己轻薄陆叔叔,也是一种情趣。 他们俩的距离不远不近,正好足够陆郁能瞧清他说了什么。 陆郁无可奈何地笑了笑,“小混蛋。” 他开车回了公司,大致算了下时间,裴向雀应该老老实实在教室里学习了,发了条信息过去,“我看不见的时候,我们家小麻雀是不是偷偷被人带坏了,要不然怎么长成了这个模样,干坏事的时候那么熟练,十足的小混蛋。” 裴向雀一本正经地回答,“人生如果不能光明正大偷亲一次陆叔叔,岂不是一条咸鱼?” 陆郁扶着额头,想着日记本里的小雀,怕不是此刻自家小麻雀被小雀附体。 倒是越长大越天真调皮。 陆郁很喜欢他长成这个模样。他的金丝雀什么都不必会,甚至不必明白,只要能够健康地长大,快乐幸福就好。 就如同现在,他就像是个十七岁的小小少年,快活地谈着恋爱,想要和喜欢的人接触更加亲密,生活中总是有细碎的小事值得快乐。或许会有些小小的不愉快,可真正的不幸从不会降临于他。 或许和旁人有的不同,就是他的小麻雀特别可爱。 陆郁对他是唯一仅有的偏爱。 那天晚自习,裴向雀捂着嘴唇,笑了好久,连陆静媛都快要过来瞧一瞧,他是不是笑傻了。 既然歌曲已经选好了,离送别会的开办时间也不长了,裴向雀必须要加紧练习。 这是陆静媛托付给他的重任,而裴向雀自己也想要唱好,在学校里不能练习。所以在家里的时候,裴向雀忙于唱歌,连和陆郁腻腻歪歪的时间都没有了。 陆郁很不理智地迁怒这首歌,认为一点也不好听,即使是裴向雀的声音,也只能拯救一点点。 虽然裴向雀跃跃欲试,可是陆郁的睡前安眠曲,从未点过这一首。 他十分固执地不想让裴向雀为自己唱一首注定会为了别人而唱的歌。可是陆郁的伪装太好,他想要骗过全身心信任自己的裴向雀太过容易,裴向雀什么也没有发现。 只有陆郁故意露出一点真实的情绪,对于裴向雀为别人唱歌的抵触,他的小麻雀会立刻推辞掉这件事,再也不会为别人而唱。 可就是这样,陆郁才不能做。 距离送别会没几天的时候,裴向雀终于满怀希望地提出自己的邀请,他问:“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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