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人间办事处主任_第7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7节 (第1/2页)

    差点把别理电晕过去。

    幸好文曲在旁边救场,“我去。”

    我去这两个字,用不同的语气说出来就又不同的意思,别理瞎琢磨了一阵,觉得像文曲这样的人大概不会用第二种意思。

    “那我们悄悄的过去,吓人的不要。”

    隔壁死了人,门上都贴了封条,外面的警戒线还拉着呢。

    双双要来凑热闹,虚化之后直接就飘进去了,大胸姐是一眨眼就已经站在院子里冲别理笑了。

    别理被笑的心里直哆嗦,大晚上的,只有一点冷清的月光,黑漆漆的刚死过人的院子里,美人巧笑嫣兮,怎么看都不能愉悦身心。

    尤其是别理还不能穿墙,她又摸了摸手套,检查了一遍套在脚上的鞋套搓了搓手,刚抓住大门的铁栏杆,就听见文曲在她身后说:“不用了,我带你进去。”

    别理纳闷转身,把翘起来的腿也收回来。

    文曲虚虚的抱着别理,让她闭上眼,不到一秒的时间就已经到了房子里头。

    别理站在地上,觉得腿有点软。

    高人就是高人,不翻寻常门。

    “但是你跟我回家的时候怎么没这么带我进去?”别理压着声音,十分不高兴,光脚丫子踩在铁栅栏上的感觉不要太舒爽。

    文曲尴尬的沉默了一下,随后耳尖有点红,“男女授受不亲,而且,而且当时你都上去了。”

    这次换别理沉默了。

    大胸姐脸上带着口罩,紧戚着眉,扭头对着别理说:“快别打情骂俏的了,上楼。”

    一楼的布置和她那房子里面大概都是一样的,只是这边看起来更奢侈一点,已经过去两天了,二楼的主卧里的血腥味还没有散尽。

    别理紧跟在文曲身后进屋,地上墙上都是标的印记,看样子能找的痕迹警察都没落下,尤其是那张床,被血浸湿三分之一。

    借着月光朦朦胧胧的,别理脸色煞白,腿一软差点坐地上。

    血迹主要都在床上,喷溅出来的在床头和床脚的滴上,星星点点看起来实在是不少。

    双双也害怕,飘在半空中紧紧地抓着大胸姐的衣服,要哭不哭的直哆嗦。

    一看她这样,别理忽然就不是那么害怕了。

    大胸姐嗅了嗅,“确实是活尸来过。”

    “会不会活尸就是这个贾成仁?”别理绕着床看了一圈,“流血流成这个样子,还能当活尸吗?”

    文曲摇头,“不是他,他若是成了活尸,警察怎么还会找你?”

    嗯……说得有理,贾成仁如果真的变成了活尸,在别人眼里他就还活着,自然就没有什么杀人案了。

    但是活尸的味道是怎么回事?贾成仁的魂魄又弄哪儿了?

    打听

    别理想了想,“难道是活尸来杀了贾成仁?”

    要不然也解释不了屋里活尸的味道啊。

    文曲自觉地跟在别理身边,充当定心神针,闻言摇头,“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如果真是活尸干的,屋里不可能有这么多血。”

    别理还没明白,大胸姐就在旁边解释道:“叫花鸡里包着的香芋,你会任由它滚一地吗?”

    那肯定不会,浪费粮食可耻,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想想吃糠咽菜的时候,别说香芋了,叫花鸡骨头都能嚼碎了。

    “你是说这活尸是喝血的?”

    “嗯,主食。”

    这就奇了怪了。

    整个卧室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一张床检查过之后就是床头柜,里面除了两盒套套什么都没有,卧室外面的窗户也是封死的,除非是鬼魂,否则都要从前门才能进来。

    “判官说这人魂魄已经没了,所以肯定不是一般的凶杀。”别理一脸严肃,严肃过后也不忘了站的离文曲近一点,有点怕怕,“又有活尸参与,这个事情很棘手,我们要想一个万全的方法。”

    双双崇拜的看着她,“你竟言认四判官?!”

    别理掏出手机,蹲下躲在床边挡着光上微信。

    驻人间办事处主任:呼叫黑白无常,我这里发现了活尸,重复一边,活尸,地址石城溧水区24号,over。

    “这就是你说的万全的方法?”

    大胸姐伸手点着她的手机,别理有点小羞射,一阵手忙脚乱的去关,也不知道碰到了哪里,竟然把手机背面的灯给戳开了,一束亮光直照在床底。

    别理赶紧伸手去捂着要关灯,毕竟被人看到有亮光,明天闹鬼的房子就会多一个了。

    灯光晃了一下之后消失了,大胸姐拍了拍别理的肩膀,“你再开一下灯。”

    别理有点小怕怕,怀疑开灯之后就会对上床底下的什么东西的眼球,电影里都是这么演的。

    大胸姐十分嫌弃的照着她的脑袋就来了一下,“你怎么这么怂啊?开灯,下面啥也没有。”

    别理吸了口气,一点也没有放心,因为大胸姐长得就是惯会骗人的模样,一点也不可信。

    双双也好奇的趴了下来,还小心的用手捧着自己的舌头以免沾地。

    “森么也内有啊,看什么?”

    连双双也这么说,别理才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