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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第1/3页)
白止说的那个老板娘,是一个很豪爽的人,娘家是东北的,酒量特别好,她喝酒不是论杯的,是论碗。 抽烟也很凶,喜欢抽那种很辛辣的烟,墨小凰闻着味儿就被呛的想咳嗽。 墨小凰挺喜欢那个老板娘的,后来离开基地的时候听说老板娘改嫁了,原因自然是她那个地位不低的老公,又找了一个新欢。 老板娘又找了一个,跟他一起回了老家,从此就没有其他音讯了。 她家的包子,的确是很好吃的。 ------题外话------ 以为自己更了…抹汗 ☆、第七十五章 狭路相逢 他们抵达店铺的时候,有另外几个人同时到达,领头的是个看起来有些奇怪的男人,他有一张很年轻,还有一点帅气的脸,还有一只臃肿的,缠满了绷带的手。 男人微微有一点驼背,走路的时候,还能看出一点跛脚。 他身边跟着三四个人,都蛮年轻的,其中一个女人,长得十分娇美,一身运动服,看起来很健气,还有一些爽利。 墨小凰看到这个少女的时候,目光就再也无法挪开,方诗悦,曾经她最好的闺蜜,顺带在墨小凰最落魄的时候,来了一个落井下石。 想到这里,墨小凰就觉得有些可笑,对她伸出援手的,是只有一面之缘,或者她随手救过的人,冷眼旁观落井下石的,是她拿命护了一辈子的人。 大抵就像墨焰说的那样,升米恩斗米仇,当她的付出,他们的享受,成为一个习惯的时候,就没有人会觉得,墨小凰对他们有多好了。 他们认为那是应该的,墨小凰就应该对他们这样好,什么都变成应该的之后,他们就越来越想索取更多。 如果墨小凰不给,那就是墨小凰的错了。 墨小凰最大的错误,就是对他们太好了,但凡是人,十有*都有这种秉性,只是有些人更有道德心,更有自制力,更聪明而已。 为什么古代的皇帝都喜欢愚民,跟这个原理是一样的,给他们的东西少了,偶尔一次的破例,就是天大的恩赐。 大概是墨小凰的目光太锐利了,那个跛脚男人默默的把方诗悦推到了自己身后,挡住了墨小凰的视线。 他的目光很平和,还有一些淡漠,但是却会给人足够的威慑力。 墨小凰嗤笑一声,扯着白止和墨焰率先走了进去,确认方诗悦在这里就够了,接下来,她有足够的时间和方诗悦慢慢的玩儿。 只是没想到方诗悦这辈子居然傍上了赐金城。 赐金城是个很奇怪的人,上辈子就是这样,墨小凰虽然没见过他几次,更没接触过,但是他的名号还是听说过的。 第一次听说赐金城,是他亲手杀了自己的全家,具体原因没人知道,但是赐金城把他的母亲和meimei,都杀了,尸体碎块铺了一地,前去查看的人都被吓软了腿。 他凶狠的名声就这么传了出来,毕竟很多人都狠,但是能够狠到这个地步的人还是比较少的,那可是自己的家人。 后来在听闻,也都不是什么好名声了,他有个外号叫虫师,因为他的异能,就是驱使昆虫,尤其是毒虫。 杀人手段及其凶残,而且不管什么时候,身上都携带着毒虫,但凡是听过他名字的,都怕他惧他,敢接近他的人更少了。 墨小凰对他倒是很好奇,身上带着那么多虫子,不难受吗?他平时都把虫子放在哪里? 现在只是末世前期,赐金城应该还没有发展到满身虫子的地步,如果有机会的话,墨小凰很想把他扒了,一探究竟。 如今一看,他和方诗悦一伙,墨小凰就更没有心理障碍了,敌人的朋友就是敌人,扒了就扒了,反正仇这种东西,已经结下了,还怕变得更深吗? 墨小凰的心理墨焰自然是不知道的,但是他总觉得墨小凰看赐金城的眼神不对,那种眼神,怎么形容呢,就是很想把对方扒光的样子。 墨焰立刻警惕起来,他十分的委屈,原来墨小凰喜欢这种款式的男人?这口味……有点重。 坐下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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