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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第3/3页)
说过,你紧张的时候,连耳垂都红得透明?” 牧锦再也憋不住气,短促地呼吸起来,胸口起伏,无暇回答他的问题。 顾震苏闷笑起来,“阿锦,你真的太可爱了。” 牧锦恼羞成怒,伸手推他的胸膛,“我不喜欢别人靠我太近!” “那就是说,从来没人这么靠近过你?”顾震苏纹丝不动,直接曲解了她的意思。 “顾震苏,你走开行不行?”牧锦有点无力。她实在很讨厌无法掌控的感觉,更讨厌自己被别人掌控! 她不相信顾震苏对自己有什么特殊的情意,就算有,不过是因着自己这副还算不错的皮囊。这男人家世那么优越,本人又那么耀眼,如果真的和他陷入感情迷沼,还能有活着逃离的一天吗?牧锦没有自信。 在心底,她是有一些喜欢这个男人的,但是她不认为自己对顾震苏来说是最为特殊的存在。顾震苏的风度太无懈可击,太漫不经心,也许在他看来,这不过是在打发时间而已! 牧锦心生警惕。她已经觉察到自己与顾震苏相处时的异常了。之前就算是孟令晨差点对她表白,她的心也一如止水,毫无波澜。可顾震苏才几句暧昧的情话,简简单单,就把她的心房撬动,这个男人的魅力太可怕! 她再次使出全身的力量,总算推动了顾震苏,“顾大少,请你自重!” 这次顾震苏顺势退后了一步,无奈地说:“阿锦,我不相信你看不出来,我已经为你着了迷。也许换个时间、换个地点,我们可以好好聊聊?……我还从来没有追求过女孩,希望你能给我这个机会。” 从来没有追求过女孩?牧锦冷笑。 贴腰、壁咚、摸脸……这是从没追求过女孩的男人能够如此自然地做出来的事情吗? “如果你觉得刚才我的举动冒犯了你,我道歉。”顾震苏聪明地看出了她的神情所表达的含义,举起双手做出投降的姿势,“也许我是有一些情不自禁了,希望你不要生气。” 牧锦趁着他站远,偷偷地大口大口呼吸了几秒,等心跳正常了一点,才竭力用冷静的语调说:“顾震苏,你是天之骄子,我相对你来说,只是个普通人家的女孩,我有自知之明,所以我不会做灰姑娘的梦。”换言之,你的话,还是对那些爱慕你的人去说吧。 顾震苏惊讶地皱起了眉头,“阿锦,难道你对我的印象那么差?还是你对自己没有自信?你不是灰姑娘,我也不是什么天之骄子。我只是作为一个男人,想要得到喜欢的姑娘的青睐,让她答应和我在一起,如此而已。” 喜欢的姑娘……牧锦的心再次震了一下。 她忽而反省,此时此刻的自己,好像在仗着对方的喜欢而矫情。 到底是在矫情什么呢?她头脑冷静地分析起来。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最初不就是因为互相吸引。还需要什么说辞?难道要顾震苏跪下来指天指地发誓,说爱她爱得沧海桑田海枯石烂不变心?难以想象那样的画面。 她害怕自己无法永远抓牢顾震苏的心,也害怕这种无法掌控的未来。 她和顾震苏,真的互相了解吗?目前这种情况,更像是基于大脑中的爱情激素苯基乙胺含量突然的飙升,俗称——“来电”。 她不否认,刚才的确很来电、很有感觉!假如她没有躲开,假如顾震苏吻了上来……那么眼下他们肯定已经是情侣,而不会是在冷静地考虑是否接受对方的追求。 但是世界上没有“假如”。 一瞬间的冲动之后,理智很快又占了上风。 她可以不管不顾地接受顾震苏的求爱,她也可以享受被这样一个风华青年所爱慕呵护的感受。但那样太疯狂了,不是一个如她这般的重生者应该做的事。她早就受够了上流社会婚姻的冷漠和痛苦,这辈子一点儿也不想重蹈覆辙。 她,和顾震苏,不一定有未来。 顾家那样的门第,去过一次,只留下森严与高傲的印象,顾家的儿媳,恐怕只能是唐筠瑶那种身份地位的女孩。自己就算跟顾震苏春风一度,又如何呢?也许最终竞争不过唐筠瑶,反而成为景山大道的笑柄。 前世里,路家那样的家庭,尚且对儿媳的要求颇多。顶级豪门顾家,岂不是更可怕? 更何况,顾震苏的“喜欢”,又能够维持多久……? 和顾震苏恋爱,是整个景山大道女孩的梦想,如果她答应了他,一定会收获不少羡慕,但更多的,肯定是嫉妒。 和顾震苏恋爱,一定会很幸福,很甜蜜,很开心,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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