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抽卡,我从来没输过_第一百三十二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三十二章 (第1/4页)

    事实证明, 运气是守恒的。人类应该对于自己的肤色是黑是白心中有数,并且需要在关键时刻战胜自己的妄想。

    小氪怡情, 大氪伤身,强氪灰飞烟灭。

    叶争流,一个昔日在双十一打折力度最大时刻都从未需要剁手的存在,竟然会因为笃信自己的运气而选择抽卡,可见不能客观地评价自己,乃是人类的通病。

    心里的天使和恶魔足足拉锯了半分钟之久以后, 叶争流还是没能抵抗住那股蠢蠢欲动的抽卡欲.望。

    在“我今天就是欧气不错”的自信之下,她对着系统页面上的“抽卡”二字点击了确定。

    这次的抽卡效果……是立竿见影的。

    ——水墨色, 三星卡装,桃夭。

    同样的卡装,叶争流已经集齐四五个了。

    叶争流:“……”

    糟糕,欧气用完了。

    算了不抽了,再抽剁手。

    叶争流用自己的的经历, 再次证实了玩家之间广为流传的欧气守恒定理:当你觉得你特别欧的时候, 那你就要开始非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 叶争流手里只剩下七次抽卡机会,所以她只花费了一个单抽, 并未赔出去一次十连。

    叶争流庄严地把水墨色的桃夭卡装收了起来。

    她在心里暗暗安慰自己:没关系, 此刻的非都是为了晚上的欧。

    既然单抽没能出奇迹, 那么今夜突袭风海城的时候, 他们一定会大获全胜的!

    ——————————

    关于夜战的记录, 古而有之,但它一般是作为某种“奇兵”的记录被兵法记载。

    通常情况下, 大多数部队都会默契地选择白日交战。如果真需要发动夜袭, 一般都是冲着偷袭粮草、在对方军营放火等种种战术目的。

    因为实际上, 夜战是一种非常冒险的行为。

    毕竟,人类在夜晚里的低视力范围,已经铭刻在了基因里。而古代又不会有什么夜视瞄准镜、热成像仪、红外夜视仪之类的发明。

    古代军士,大多都是依靠鸣锣或者旗语接受指挥。晚上光线昏暗,旗语不一定看得清楚,这就相当于自废一臂。

    再加上进攻方的士卒和防守方混在一起,夜里很容易看错,有时候自己人都被稀里糊涂地砍了。

    叶争流提出夜战的建议,还能算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至于向烽当真敢答应,那可就是艺高人胆大了。

    ……

    夜晚,向烽点齐精兵一万五,其中骑兵五千,连夜往风海城奔驰而去。

    他和叶争流带领大部队在后,三百兵卒率先一步冲在前面。叶争流见了,悉心同向烽请教:“这是打头的探路兵和传令兵?”

    “有十四个是。”向烽言简意赅地总结道:“剩下的人会兵分两路,提前截住从天海城到风海城的两条小路。”

    他生性冷淡,不爱多言。即使提到的是自己最为娴熟擅长的兵法,也不像是大多数人那样,一说起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滔滔不绝。

    叶争流此前跟向烽相处过一阵,非常熟悉他的秉性。

    她知道,想要和向烽打交道,那就要多想多问,同时尽量别和他讨价还价,这位大师兄的脾气比钢筋还直。

    因此,向烽的这个回答虽然解释得不够清楚,但叶争流先在自己的大脑里把“天海城”和“风海城”两个关键词转了一转,便自己想通了。

    她恍然道:“师兄是怕经过天海城的时候,天海城主派人报信。”

    向烽微微颔首。

    风海城昨夜发动四万大军来包向烽的饺子,他们派出了这么多士卒,怎么可能不走大道。

    天海城才是夹在三城中的那段夹心,无论沧海和风海二城想要对彼此干点什么,都一定要途径天海城,因此瞒不过他的动静。

    然而天海城却没有报知向烽。

    诚然,他们倒也没有派人加入风海城,跟着一起对向烽落井下石。

    但这未必是出于同盟之间的良心,更有可能是在等着捡漏。

    说白了,解凤惜一出事,大家都想趁机从沧海城身上撕下一块rou去。

    三城之间稳固了五年的同盟关系,很有可能已经变成了二比二,即:风海和天海实际上的同盟关系,以及天海和沧海名义上的同盟关系。

    ——这事换个角度来看,就和三人宿舍总共开了三个q.q小群差不多。具有一种意味深长的险恶含义。

    所以,向烽提前派人截住两城之间的小道。

    他是在预防天海城给风海城通风报信。

    至于大路……

    大路不用拦,因为大路黑甲营正在走。

    再过三十里地,所有骑兵都要滚鞍下马,用之前准备好的软布为马匹包蹄。

    这种方法虽然不能完全吸收杂音,但也能防备对手隔着三五里地就知道他们来偷营了。

    叶争流把这话翻译一下,那就是: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

    她跨.着一批枣红色的高大健马,与向烽并肩而行。向烽一路上都未曾开口,直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