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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第1/4页)
现在,就算想不走都已经不行了。 虽然不知道张瑞云跟林母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但她想弄死她却是肯定的。人在屋檐下,躲得了今天,也躲不了明天。 陆秀当即准备出逃。不过,就算要逃,她也得给他们留下一些纪念品。 她拿起那本已经沾满了她的血的诗集,把事先写好的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塞进了诗集。写下那首诗的时候,她心情不错,不仅写下了中文版,甚至还配上了英文和日文的翻译。本就是为了装逼才默写出来的诗,下面甚至还配了一段装逼范十足的文字。 “烧你一首还你一首,配上英文跟日文翻译,省得你再埋怨我,会说日语却不告诉你!哦,其实我还会一点法语,不过只有半瓶水,就不在你面前晃荡了。 从明天起,我就彻底自由了!如果没有你,我说不定一辈子都没办法鼓起勇气去追求自己的梦想!谢谢你!”后面还画了一张吐舌头的笑脸。 相比那首《我将你的心带在身上》,这才是最好的分手宣言啊!当时写下这些的时候,陆秀觉得自己特有才,现在却只觉得好笑。早知道就不跟林凤麟玩这种无聊的游戏了,如果她干净利落地拿钱走人,说不定就不会遇上这样的事了。 哦,不对!也没用!前世张瑞云肯定不可能同意签字离婚,但她依然还是死了! 深夜出逃太危险了,她在半睡半醒间熬到黎明将近才准备行动。 为了让游戏显得更好玩,她没有收拾任何行李,只是捞起了那脏兮兮的一百大洋。用椅子顶住了门,然后从窗户爬了出去。清除了窗户上的痕迹后,才把窗关好。 接着,她大摇大摆地去厨房包了不少糕点,最后,才从侧门走了出去。 之前大厅那边鬼啊鬼的闹了半天,整个林府人心惶惶。虽然有人看到了她,却没一个人敢出来阻拦。这也难怪,现在的她依旧一脸的血,一身白衣,还臭气熏天,如果有人敢过来找她麻烦,那才真叫有鬼了。 第6章 在这个时代,这身白衣跟满脸的血是最好的保护,天还没亮,衣服陆秀没舍得换掉,只在附近找了水潭,洗了把脸,然后洗干净了那一百大洋。 虽然恶心,但擦干净后,她还是把钱放进了棉衣贴身的口袋里。 接着,她静静坐在桥边的一块石头上,一边吃糕点,一边等天亮。因为怕冷,出门前她特意穿了两层棉衣,虽然正是黎明前最冷的那段时间,但却依然在忍受范围之内。 随着天色一点点亮起来,陆秀终于看清楚了这个城市的模样。这是一座江南水乡的小城,跟影城那一溜崭新的建筑不同,这边大部分建筑都已经有些年份了。青石板的街面,灰扑扑的门板。晦暗的天光下,给人一种喘不过气来的压抑感。 相比街上,反而是水边的景色好看一些。连着好几天都是大太阳,刚刚穿越过来时的那场大雪已经化得差不多了,只有桥洞背阴的位置还剩下一些残雪,水面没有结冰,微风拂过,水波粼粼。 陆秀正盯着水面出神,忽然听到桥洞那边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循声望去,才发现桥洞下一名戴着毡帽的干瘦老头正瞪大眼睛惊恐地盯着她。这才猛然意识到自己还一身白衣,连忙把罩在外面的白衣脱了下来,顺便整理了一下乱蓬蓬的头发。 “晦气!大清早的,扮什么女鬼!也不怕触霉头!”老头立刻开始骂骂咧咧,他刚刚显然被吓得不轻,声音很大,面目狰狞,恨不得扑过来揍她一顿。 陆秀连忙落荒而逃。 时间太早,小城还在沉睡之中,等了半天,街边的一家店铺才终于打开了大门。陆秀连忙过去问路。除了根据拍戏得来的知识知道这是一座距离上海不远的小城外,她对这里一无所知。张瑞云倒是稍微有些记忆,但她是养在深闺的路痴,根本连火车站在哪个方向都不知道。 这是一家裁缝铺,店铺的伙计见她过来原本还很热情,得知只是问路,顿时有些意兴阑珊。 “火车站,不知道啊。我又不出远门,怎么知道火车站在哪?”伙计不好好回答也就算了,还用奇怪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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