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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1/3页)
谢崇意迟疑稍许,没有说话,默默收下了。 用过午饭,谢崇意就赶路回书院了。沈秀送幺儿离开后,回到院中,神情已是低落,叹道,“镇上的书院虽然说不上好,可是也犯不着将他送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念书。” 谢崇华安抚道,“那儿先生好,弟弟这么聪明,在那儿学对他更好。” 沈秀不想儿子去做没用的读书人,可儿子非要念,她也不会拼死阻拦。现在看来,好像念书也有那么点用处,至少娶回个有钱人家的小姐。虽然她至今还没想通齐家人是怎么想的。 等儿子进了屋,她才同去厨房拿水的儿媳说道,“明日跟我去地里种种菜吧。” 齐妙没有耕种过,一时还觉得好玩,没有推辞就答应了。拿了茶壶回屋还十分欢喜,“娘跟我亲近了。” 正拿着扫帚清扫屋子的谢崇华抬头笑问,“怎么亲近了?” “娘说明儿带我去种菜。” 谢崇华好奇道,“这便是亲近?” 齐妙见他奇怪,自己倒觉莫名,“对呀,娘不怕我给她添乱,还愿意教我,这不是乐意亲近么?” 谢崇华哭笑不得,她是一点都不知烈日当头下劳作的辛苦,还这么开心,“干活很累的,你还是不要去了,我去吧。” “种菜怎么会累,而且还是娘第一回叫我,哪里好说不去。”她是想快点和婆婆交心,人呀,到底还是坦诚些好的,更何况还是丈夫的母亲,自己的婆婆。 谢崇华扫完屋子,齐妙已经泡好了茶递给他。 “方才的钱……”他没有给弟弟准备钱,自己成亲家里还同别人借债了,一时半会哪里有多余的钱。 齐妙没有接话,认真道,“我嫁妆里有七间铺子,下个月就能收租金了,等有了租金,娘和你都不用做活,日子会好过起来。到时候我得去买个丫鬟,娘就不用洗衣服做饭,你也能安心念书了。”她又添了一句,“对,得买个会杀鸡的丫鬟。” 听见最后一句,谢崇华心泛酸楚,说道,“这些钱,要记在账上。” “夫妻俩记什么账?”齐妙微顿,见他神情微凝,忽然明白过来,他还是介意他的家世的。嘴上说不介意村里人嘲讽他吃软饭,靠妻子,可男人都是有自尊心的,怎会毫不顾忌地享受妻子带来的荣华,那种男人,才是真没出息的。她倾身抱住他,说道,“那就记着吧,以后你要加倍还我。” 谢崇华默然,轻声,“那还不起怎么办?” 齐妙头埋得更深,“那就把你整个人都卖给我。” 谢崇华心跳骤快,搂了她问,“我没二两rou,值那么多钱么?” “当然值,重过泰山,胜过金山。”齐妙说罢,抬眼看他,却见他目光温柔,暖如夏日山涧。未来得及再开口,就被封了唇。 这一吻不似之前温柔,更重更深,少了相敬如宾的距离,更像真心相待的夫妻了。 翌日一早,谢崇华就去镇上摆摊,又多拿了两本书去。陆正禹午时也过来了,还送了饭来,一见他就说道,“我就知道你会光顾着念书不吃饭,将书放下吧,吃饭吃饭。” 本不觉得饿,他一说就觉饥肠辘辘了,很快就将饭吃完,问道,“你何时要回书院?” 陆正禹翻看他刚才看的书,都翻旧了,“今天,不想去。”见他要指责,先指了指一处批注,“这儿当年我府试的时候有考。” 谢崇华没有被他岔开话,说道,“不去书院,就自己在家看书。” 陆正禹叹气,“难道我在这儿也要听这些唠叨?” 谢崇华见他失意,没有多言,“怎么,碰见什么烦心事了?” 陆正禹笑笑,收了食盒说道,“我娘给我说了一个姑娘,说八字吻合,对方家世也不错,那姑娘长得也不错。还说如果我再摇头,她就死给我看。” 往日陆大娘从不会用这个法子,最多只是唠叨。而今是真的急了,无怪乎好友也发愁。谢崇华心知他心系着谁,可jiejie已经成亲,他再等也不过是苦了他自己,“你总这样吊儿郎当,难怪陆大娘要担心你。” 陆正禹像醍醐灌顶,忽然有些明白,“那是不是我发奋念书,我娘就不会担心我了?” “许是如此。” 陆正禹以拳击掌,这就起身要走,“我回去用功了,你早点回去,弟妹还在家里等你呢。” 见他飞快走了要去念书,谢崇华说不出是喜是忧。刚拿回书要看,摊前投来一片阴影,抬头看去,却是个中年妇人背光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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