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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1/4页)
而总体来说陆晓晓的初中生活有了一个很不错的开始,除了在学校里有些太受关注之外,其他的都十分完满。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落飞桃花和音曼妮的霸王票,么么另外关于文名变了这事儿,我刚才打开的时候也吓了一跳,汗,是编编帮我改的,估计是之前的名字太不接地气了…哈哈 ☆、第35章 一中距离陆晓晓家步行的话需要半个多小时,所以现在她是骑自行车上下学,这样一来路上的时间比小学的时候还短了些,所以早上照旧是在家里吃好早饭再去学校,既卫生又健康,而且早餐吃得舒服一上午读书都特别有精神。 因为有过做艺人生活极不规律的体验,所以对于现在这样的作息,陆晓晓特别的享受。 而如今做了班长陆晓晓会特意早些到学校,每日的卫生、晨读她都会负责任的组织好,对此刘老师是极其满意的,学习好的学生她固然喜欢,而陆晓晓这样兼具了组织和领导能力的她自然更喜欢,这样的学生才是全方面发展的,高分高能。 陆晓晓每天这一路骑去学校总是能遇到几名同学,渐渐就有离得近的几个人一起结伴上下学,那样的感觉陆晓晓很喜欢,骑着单车和同学有说有笑的,正是青春不识愁滋味,完全的轻松惬意。 然而在她上辈子上初中的记忆里却没有过这样的美好记忆,似乎那个时候心里总是处于纠结抱怨之中,而上下学的路上最担心的就是怕同学发现她去面摊帮忙,所以很多时候都是独来独往,或者骑到半路就说自己到了地方等同学走了再自己往面摊去,现在回想起来觉得那时的自己又傻又心酸。 以往错过的风景,陆晓晓现在自然加倍珍惜的欣赏,至于家里的面店更是没有什么值得隐瞒的。 有的时候就会有同学在路上碰到她往店里去,问过之后自然也就知道了,纷纷表示好奇之后还会特地在周末的时候去捧场的去光顾,甚至还会和同去的人炫耀的说,你知道这是谁家的点么? 而陆mama知道是女儿的同学的话,还送了小菜给她们,等上了学她们一定会向陆晓晓道谢。 其实就算家里还是摊子又有什么丢人的呢?而且在这普通人周围哪有那么多家世傲人的“公主”,同学家里也都是工薪阶层居多,陆晓晓家是开面店的反而让大家一下子觉得更加可亲起来。 而且对于自己的家境陆晓晓也都是坦坦荡荡的,同学里更没有人因此对她报以异样的眼光,反而更多了几分敬意和佩服。 陆晓晓知道这些结果都是源于自己的改变,以往觉得摆面摊丢人觉得没有健全的家庭丢人,其实不过是自己自卑心作祟,自怨自艾根本于事无补,而实际上只要自强自立了,别人是不会看不起的。 陆晓晓觉得只要认真的对待生活,努力生活,那么就有资格自信。 就这样陆晓晓在一中的传奇地位已是渐渐的不可动摇,而她这样的女生在男同学那边人气高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难得的是她在女生中的人缘也格外的好,按照女生们的说法是陆晓晓足够优秀,而且不自傲不吹嘘,更加不做作,所以她们都打心里服气。 而若说在同学中谁对陆晓晓最死忠,就莫过于程昱这个同桌了,其实主要是他随着一点点的了解陆晓晓,对他内心的震撼也是愈来愈大的,因为那都是他原本不了解的生活境况。 程昱不仅仅是家境好,而且是大家族生活在一起,更难得的是家里的成员都特别融洽,可以说他是在很多爱的包围下长大的,简单幸福的生活环境让他的性格格外的善良、温和、单纯。 可是,陆晓晓生活的环境却和他十分的不同,孤儿、单亲、贫穷。相同的是成绩优秀,而且陆晓晓比他还要优秀,从没有做过第二名的他,现在在这里成了万年老二,而且他还心甘情愿。 如今程昱最崇拜的就是陆晓晓,她身上的每一点特质,一言一行都特别的吸引人,所以同学们都喜欢她,他也喜欢,所以程昱会想或许第一次见陆晓晓她就已经吸引他了,才会让他费尽心思也过来一中读书。 程昱现在也向陆晓晓看齐每天早早到学校,而且还再次花了大力气说服家里让他自己骑车上下学。 今天早上程昱就是和陆晓晓在车棚里碰到了,然后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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