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14节 (第4/4页)
归类到“你们这样的货色”里了。 此刻班主任“恋爱使人退步”的眼风横扫过来,翟欲晓眼里满含热泪屈辱咽下哑巴亏的热泪。 最后这节课师生双方都十分煎熬,所以下课铃声一响,彼此默契地各自收拾东西,没有一句多余的废话。地理老师踩着雷霆万钧脚步离开以后,地理课代表站起来语重心长地说:“同学们,最近地理课上夹着尾巴做人,老师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原谅我们了。”大家参差不齐地笑着。 王戎正给翟欲晓扎发辫儿,眼皮一掀,望见楼道里正被夏侯煜堵着说话的林普。王戎不用猜就知道夏侯煜叫住林普没屁事儿,就是仗着自己是“煜煜姐”,轻浮地搭个讪。 夏侯煜和王戎一路都是翟欲晓的同班同学,所以自动当了林普的“煜煜姐”和“绒绒姐”,真是令人悲喜交加。 “我妈把我早生了两年,”王戎嘴里叼着皮筋,以指为梳顺着翟欲晓的黑发,她盯着前面小镜子里翟欲晓欲语还休的眼睛,情真意切地道,“我是真的深爱林普。” 翟欲晓“啪嗒”合上小镜子,一语道破她的小心机:“你跟我一样是正月里的生日,人家是十一月的,严谨点,是早生了三年。” 王戎手指灵巧地在翟欲晓黑发里掏来掏去,片刻,撇撇嘴,问:“林普素颜都能杀你全妆的洛溪,你真的就没有惦记过他?” “洛溪”是电视剧里的人物,一个帅气而命不好的男配。 翟欲晓正直无比地答一句“当然没有”,余光看到林普越过夏侯煜走来,赶紧掐王戎一下,暗示她赶紧住嘴可别再叨叨了。 翟欲晓当然知道林普长得好看,毕竟生平没听过第二个能被女生劫道索吻的,也没见过第二个七夕真的能收半书包情书的十四封,翟欲晓好事儿地给他数了。上个月两人一起出门去超市里买东西,林普在结单时收到一张质感感人的黑色名片,是“大疆”金牌经纪人给的。对,就是大神徐回所在的那个“大疆”。 但是她跟林普在同一栋楼的昼夜里长大,她目睹过林普小哑巴的样子、摔倒哭唧唧的样子、跟她分享同一根糖葫芦的样子、深夜在楼顶独自堆雪人的样子,就对他的长相不怎么敏感了。不单她这样,花卷也这样。 所以虽然“洛溪”的颜值在客观上不能跟林普比,但“洛溪”仍旧以“物以稀为贵”的优势上了她的海报墙,且屡屡被她捧心津津乐道着。 “你们老师从来都不拖堂的吗?”翟欲晓不由问林普。 林普总能在铃声落地五分钟内赶到。 林普没有回答翟欲晓的问题没有从不拖堂的老师,但他总是可以早退。他站在教室门口的夕阳里,默不作声望着她渐渐成型的发辫儿,突然微末体察到时间的深刻。 上小学时,她扎的是双马尾,扎得紧紧的,恨不得将眼角吊起来。她堵着他的路,不依不饶地逗他叫“jiejie”,十分烦人,但得逞时咧嘴一笑,又十分可爱。 上初中时,她扎的是单马尾,扎得高高的,露出饱满的大脑门儿。她依旧堵着他的路,有时候千方百计跟他安利她的“野生”哥哥们,有时候絮絮叨叨跟他传班里同学的小闲话,有时候煞有介事跟他讨论一中“盛传”的鬼故事。她的眼睛里倒映着她全部的世界。 而此刻,她扎得是鱼骨辫儿,虽然由于王戎审美有些糙,使之过于毛茸茸了些,但显得她整个人清秀、温暖、动人。她笑眯眯地望过来,眼睛里是未曾变过的亲密。 翟欲晓在王戎“别动”的警告声里抻着头发倾前去扯林普的胳膊,问他发什么呆咋不理人。林普倏地回神,他低头翻出书包里的烤红薯,默默给她放到桌子上。翟欲晓最爱吃烤红薯了,尤其学校门口的这家,他家的总是烤的焦黄。他最后一节是体育课,是下课前隔着一道铁门给她买的。 “林普,红薯给我吃吧,你晓晓姐打扮得这么漂亮,等下跟王迩看电影时,要是一直放屁就不好了,你说是不是?”王戎这样说着,最后端详翟欲晓一番,满意地伸手去取烤红薯。 林普顿住,片刻,露出迷茫的表情。 作者有话要说:今日双更。半小时后。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