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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节 (第3/3页)
签订的新版合同中,她的基本工资不变,可是年终奖金却是根据能为对方带来的利润的百分比来的。 助理或是经纪人的基本工资其实都不高,甚至就算是宋征这样的一线大明星的经纪人,月薪也是很有限的。也可以说,一名成功的经纪人或是助理,其实并不怎么将着点死工资放在眼中,他们更加重视的是年终奖和分成。 做的好的话,一次分成就足够抵得上好几年工资的了,简直就是瞬间白领变金领的节奏啊。 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连小孩子都懂的道理,常圆自然是不敢怠慢的。 大半个月的拉锯战下来,常圆以瘦了五斤的代价,终于换来了一份皆大欢喜的合同。 注册了商标和专利的元鸥将在法律保护期限内拥有全部、一切版权,生产方只是合作的关系,任何的改动和新动向都需要跟元鸥商议和报备…… 不仅如此,常圆甚至还亲身展示了一把什么叫做海绵里挤水、铁公鸡拔毛,硬是将元鸥和合作方的收益分成往上提高了近三个百分点! 别觉得“三”听上去很不起眼,但如果真要顺利了,后期所能换回来的利润何止百万?那么任何一点百分比的波动就将会造就近乎天降横财的改变。 合同正式签订当日,连李志毅都真心实意的表示,这份合同真是近几年来最难啃的一份了。 经过协商,双方决定先在糕点屋实体店和官方网站,以及元鸥的个人微博上发售“甜品家族”的钥匙扣和挂件。 以一个月为限,根据销售情况决定是否要进行下一步。 如果卖得好,他们不仅会加大产量,而且还会增加销售的种类,比如说t恤、水杯、布偶玩具等。 对于元鸥这种商业行为,外界也是褒贬不一。 有人佩服她有冲劲儿,小小年纪就给自己置办下一份家业不说,还并不止步于此,依旧努力前进; 当然也有人反对,说她这分明就是借机圈钱…… 这还不是最恶毒的,更坏的还有呢: “出来才几年啊,就从一穷二白到了家财万贯,谁承想某人还不知足,不说好好守着那两家店,又心比天高的想要大干一番,也不掂量下自己究竟几斤几两……” “最后借着前阵子大火的一句话奉劝某人:步子迈得太快太急,当心扯破裤裆!” ☆、第八十三章 诸如“扯破裤裆”之类的讥讽,无疑是非常低俗、下流的,尤其它攻击的对象还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孩子,堪称恶毒。 于是元鸥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博得了许多同情,不少人们都群情激奋,认为说话的人太过分,毕竟人家也没怎么着你,你也不必当着全世界这么恶心人吧? 但是像这样的攻击,还真是不好处理: 就好比是被一只疯狗咬到了,你是个人,难不成还能再咬回来么? 有技术帝试图人rou,结果却查出来对方是利用一张伪卡在街头网吧临时注册的用户,只用了这一次就作废了,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 然后顺理成章的,众人纷纷将视线集中到受害人身上,有点好奇她究竟会怎么反应。 若是装没看到的,默默的吃了这个哑巴亏,岂不是太窝囊了? 可要是怒而反击,跟对方针尖对麦芒,怕也是会落入圈套,进而引发新一波论战。 再说了,反击二字谈何容易?既然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反击也就抓不住重点,更因对方起点就低,要做到有效打击,难不成要把自己的格调也拉到那么低? 那不就成了惹人发笑的泼妇骂街?还有什么脸面可言! 像这种人,就是你出门不小心踩上的臭狗屎! 不理会吧,恶心;理会吧?却又实在不好下手。 因此你能做的也就只有一笑置之,仅仅是表示“朕知道了”而已…… 而已啊,说得轻巧,可扪心自问:生气吗? 那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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