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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第3/3页)
外界已普遍认同《焰》的作者是时沐,可时濛被猪油蒙了心,无论如何也不肯将那画交出来。 最后一次是在时家阁楼,这间原本属于时沐的画室如今也被时濛霸占,被问到画去哪儿了,时濛扭头看过来,声音和眼神一样冷:“卖了。” 傅宣燎的心都提到嗓子眼:“卖给谁了?” “一个收藏家。” “那是时沐的画,你凭什么买了它?” “画作拥有者对画作本身有处置权。”像是不习惯与人面对面交流,时濛语速很慢地说,“我不想看到它,就卖了。” 按规定接受馈赠方便是画作拥有者,在作者离世之后,确有权对其执行任何cao作。时濛正是钻了这个漏洞,在不被承认是作者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随意处置画作。 并且他不肯说卖给了谁。 “忘了,好像不是本地人。”时濛扭头盯画板,炭笔在画布上勾勒轮廓,“现在应该已经把画运走了。” 一幅出自心上人之手为自己而作的画被卖给了陌生人——这样的结果傅宣燎难以承受。 盛怒之下,他大步上前,抓住了时濛拿笔的手。 虎口卡在手腕关节处,指节施力,炭笔应声落地,时濛不得不再度与傅宣燎对视。 明明应该是疼的,他却神色凛然,毫不畏惧:“你想捏断我的手?” 傅宣燎紧咬牙关,不由得加大了力气。时濛很瘦,腕骨凸出,再这样的暴力对待下,几乎能听见骨头与皮rou之间因为剧烈挤压发出的咯吱声。 恨意几乎攀升到顶峰,傅宣燎粗声道:“你以为我不敢?” “就算断了,我还有另一只手。” 时濛忍痛忍到脸色煞白,非但不求饶,表情反而有一种即将解脱般的愉悦。 他抬起下巴看着傅宣燎,眼神甚至隐含挑衅:“就算断了,他也已经死了,不可能再活过来了。” 听完这段往事,高乐成打了个哆嗦:“他是真不要命啊。” 傅宣燎从鼻孔里“哼”了一声,不置可否。 倒酒的时候,高乐成越想越觉得离谱:“你说他这种跟正常人脑回路不一样的,连命都不在乎,还能在乎什么?钱?可他一千万买幅画眼睛都不眨。” 傅宣燎瘫倒在沙发上,仰面朝天花板摇了摇头,像在说没有,又像在说不知道。 高乐成忽然笑了一声:“我知道了。” 傅宣燎偏过脑袋,递了个“有屁快放”的眼神。 高乐成一拍大腿:“他在乎的可不就是你么。” 静默两秒,傅宣燎噗嗤笑出声来:“他那叫在乎?” 高乐成头头是道:“用尽手段把你绑在身边,不惜一切也要断了你对前任的想法,电视剧里不都这么演……” “这叫占有欲。”傅宣燎打断他的话,“叫自私、贪婪、损人利己,不叫在乎。” 如此荒唐的关系,怎么能称之为在乎? 哪有人的在乎是不顾对方意愿强行束缚,哪有人的在乎是别人有的他都要有,不管不顾地抢过来? 傅宣燎忽地坐直身体,将桌上的酒一饮而尽。 然后伸出胳膊摊开手:“打火机。” 将东西递过去的时候,高乐成还有点纳闷:“你不是不抽烟吗?” 接过打火机,傅宣燎站起来,踱步到刚送进来的那幅画面前。 “这画随我处置?”他最后确认。 “当然。”高乐成说,“你想丢地下踩几脚都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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