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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一刻发出“叮铃”一声轻响,一只瘦长白皙的手扯住了他肩头的衣服,他偏头,顺着那只瘦弱的手腕看上去。 面容清秀的少年正笑盈盈的看着他:“你就是新来的替补吧?经理要开会了,快跟我来会议室。” “你是……?” “我的id叫六月,以后就是你的队友了。” 他低头,顺着清脆的声响看过去:“噢,你好。” “你在看什么啊?我裤子上有脏东西吗?” “没有,你钥匙上的铃铛,挺好看的。” “你说这个啊?这是我去游乐场买的纪念品,”少年丝毫不犹豫,抬手就把铃铛取下来递给他:“你喜欢?送给你吧,就当是见面礼了。” “……” 精致小巧的铃铛静静躺在掌心,顺着掌纹的路线蜿蜿蜒蜒牵扯起了丝线般的记忆。 同样的铃声,同样的开场白,就连死死扯住他肩膀的那只手,都像极了当年的那只小手抽枝拔节后生长而成的样子。 可是人海茫茫、千里迢迢,他连那孩子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又怎么可能仅凭着一段模糊不清的记忆就指望能和他再次重逢呢? 侯择七在烟雾袅袅中略微眯起眼睛望向童瑞:“我算是发现了,你这次回来就是故意给我找不痛快的。” “话不能这么说,”童瑞吐出一口悠长的烟雾:“你以前胳膊肘往外拐的时候,也没少给我找不痛快。” “你们长情的人可真他妈记仇,”侯择七笑骂他。 童瑞垂头在手边的烟灰缸里弹下一截烟灰,正经问道:“所以呢,你这么多年,就没想过找找人?万一有戏呢?” “没可能的,”侯择七想想童瑞的魔幻经历,摇摇头:“我不像你,你找的人好歹算半个小明星,只要你在背后默默关注着他就跑不远,我不一样,我连人家名字叫什么都不知道,捞上来的时候他还满脸是血,长什么样子我都没看清,我找?我去哪找?” 满脸是血的孩子昏死在担架床上被推进抢救室的样子还历历在目,他的睫毛如漆黑的蝶翅,栖息在脆弱的眼皮上一动不动,还未完全长开的五官即使被血污覆盖着,也能隐隐透出几分惊人的灵秀。 他的身体又小又软,皮肤冷的像潭水里刺骨的坚冰,已经慢慢泛起了青白,刚刚还在死死攥住他衣服的小手已经垂软的吊在担架床边缘,那感觉,就像再也不能鲜活有力的扯住他的肩膀喊他“别走”一样。 “早知道后劲儿有这么大,我当初就不该把他扔在医院里那么走了。” 侯择七清除掉脑子里的画面,深吸两口烟,将烟蒂按在烟灰缸里,发出一声若有似无的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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