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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人生无常 (第1/2页)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很快到了金城的银都大酒店。 这里没有花语私厨那么高端,但也不是普通人能够消费起的,平均一顿饭都要数十万元,要是菜品高大上些更贵。 动辄数十万的消费令不少人望而却步。 此时在银都酒店门口,有几个衣着光鲜的年轻人左右徘徊,不断看着手上的手表。 突然一辆玛莎拉蒂停在门口,他们迅速围了上去。 “哎呦,这不是丁霜宝的车嘛,这丫头越混越厉害了!” 这几个年轻人唏嘘道。 丁爽宝听到了几人的对话,不由小脸一红从车上下来,叶罡紧随其后。 这几个年轻人看到叶罡后不由愣了一下。 这个消失多年的叶家公子什么时间回来了? “呵,叶公子也来了!” 最先缓过神来的是个穿着纪梵希定制款的年轻人,他叫王少华,曾是叶罡的学校的校草级人物。 当年他以叶罡的身世和优秀当做榜样,后来学了金融专业,现在据说是某个外企的中层。 也算是人中龙凤! 叶罡客气的笑了笑没有说话。 “叶罡,以为你家里出了那么大的变故,以后再也不回金城了!” 跟王少华站在一起的几个年轻人诧异道。 大家在门口等待的时间还闲聊叶罡,感叹世道无常,那场灭门对叶罡肯定是毁灭性打击,感觉他再也不会回金城这个伤心地了。 所以大家对他的到来才这么大反应。 更进步的说就是讽刺叶罡是个没心没肺的畜生! 王少华对叶罡不感兴趣,他笑着对丁霜宝道。 “等了半天你终于来了,咱们快点进去吃饭吧!” 王少华上学的时间就暗恋丁霜宝,这么多年还是念念不忘,这次聚会就是想和她叙叙旧,然后进一步发展关系。 丁霜宝得到王少华的邀请后,笑着拉起叶罡一起走进酒店,看的王少华狠狠地皱了下眉头。 此时酒店包已经来了不少人,甚至有的拖家带口。 丁霜宝率先走进房间后,老同学们纷纷笑着寒暄。 叶罡倒是像空气一样,随意坐在了靠近门口的位置。 “叶罡来了!” 突然不知谁是喊了一声,同学们的目光瞬间聚集在了门口那个不显眼的位置。 这个曾经的叶家公子哥,学习优秀能力强悍,曾是金城十佳优秀青年。 但叶家惨遭灭们后后,他像是老鼠一样仓皇逃命,抛下一家人自己苟活。 这种胆小鬼一夜间就成了无数人唾弃的对象。 叶罡的名字更是成了胆小鬼的代名词。 “这懦夫还有脸回金城,真是臭不要脸的!” “哼,他不配当个男人!” 同学们多年未见,今天聚会后主要话题就是议论叶罡,他成了大家口诛笔伐的懦夫、胆小鬼、娘炮! “叶罡,你小子那一天撇下你老娘独自逃命时脑子里想的什么,给大家出说来长长见识呗!” “哼,估计那一天他大脑一片空白,恨不得变成一只臭虫转进下水道逃命!” 一时间叶罡又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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