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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第1/3页)
“……自然。”哽咽的徒弟们快说不出话来了。 “师父你怎么这么高兴?” “叶小信要娶媳妇了,我难道不该高兴?早说好了,以后他有了孩子,一个让我家里打着玩,一个带出去炫耀。” “师父你是当真的吗?叶小信他媳妇会哭死过去的。” “啧,都是宝贝疙瘩,难道我还真下手打着玩啊。” 佞修跟他们唠嗑着,突然有人疑问。 “说起来,师爹去哪了?” 也不见佞修有异常,一派坦然摆了摆手,“一个黑云压日狂风呼啸雷雨交加的日子,他羽化成仙去了。” “啊???”他们傻眼了。 “啊什么啊,什么叫羽化成仙你们不懂吗?” 瞅着佞修那模样,也不觉得他在开玩笑,李凌寒胳膊肘子捅了捅佞三观,佞三观拍了拍柯西,柯西不愿意接下这活,不动声色继续扯罗兰的袖子。 罗兰盯着佞修:“……” 在罗兰紧迫的注视下,佞修扭头用直勾勾的坦率目光看了回去,“一脸死了爹的表情看着我干吗,有话就说,有问题就问,跟老子还墨迹墨迹的几个意思?” 罗兰揽住佞修的肩膀,带着人往屋子里走,那里头早准备好了招待宾客的好酒好菜,“师父,别难过,师爹虽然死了,但你还有我们。大老远的赶来,你一定饿了,我们先吃点垫垫肚子。” “干吗突然让我开始吃?” “吃了东西师父你的心情就会好了。” 吃货的人生就是这么诠释的,有好吃的,万事大吉。 扫荡了一桌子好菜后,佞大糙一家坐等叶信迎亲回来。下午阳光暖人让人发困的时候,一路喜乐奏响,叶信春风得意骑着系着红绸的高头大马,领头带着一乘红轿回到藏剑山庄。那一刻,山庄里的气氛随着喜乐高奏,热闹不止。人群簇拥着一对新人入了大厅。 一切早已安排妥当,慢条不紊从容行事。一对新人在满堂宾客恭贺郎才女貌的声响中等着吉时拜堂成亲。 高堂上,端正坐着藏剑山庄庄主,新娘的父亲。所谓拜堂,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 目光从头到尾都盯着李凌寒带来的一壶难得的君山陈酿上,佞修肚子里的酒虫被酒香勾搭得有点回不过神。隐约听到周遭的人反应有些古怪,回头一看叶信牵着新娘的手到了他这边,直接跪下磕了头。 “师父,今日徒儿娶亲,她名唤婉婉,是扬州许姓人家。”叶信话音落下,那娇弱温婉的女子向佞修行礼。 “婉婉见过师父。” “好孩子。”佞修笑眼弯弯,叫他们起来。 这对新婚男女恭恭敬敬又给他磕了个头,叶信端着礼,英俊挺拔大好郎儿一个,诚恳道,“一拜天地。师父便是叶信的天,举这皇天供叶信长大成人。师父便是叶信的地,后土之能让叶信脚踏实地,心平神安。” “师徒一场,何须多言。” 晚上李凌寒拉着佞修去跟风闹洞房,隔着一条走廊就见新房门口堵满了人,足见叶信混得有多开,人缘有多好。 “可真热闹。”李凌寒感慨。 年轻人可不就是该热热闹闹的吗。 如果有人问叶信,为什么会想成亲。叶信会负责人地回答,前生他少年心性偏要远走他乡闯荡江湖,却不知道他师父不求他大富大贵扬名万里,仅仅是简简单单希望他成家立业,家庭圆满,安渡一生。如今他懂了,安心找个温柔体贴贤惠的女子相伴余生,也称得上有福气圆满了。 红烛燃尽长夜,时光悠悠。 江湖依然是江湖,热闹与故事同在。 佞修也以为自己会这样到处凑着热闹,打着酱油,过完这一辈子,然而历史的战车会碾碎一些他以为的“理所当然”。 天宝十四年,安史之乱爆发,大唐盛世急转而衰。 安禄山谋逆大唐,率狼牙大军入境,潼关一战,山河破碎,大唐二十万精兵血rou当涂,长安失陷在即,百年国家浊气云屯。东都之狼天策府将士为国为家,披甲逐马奔赴潼关,天策府主李承恩被宣召护驾。天欲倾之国有殇,百战断头又何妨。大唐将士死守潼关不退,此战唐军二十万精兵,存活唯八千几人尔耳。唐皇玄宗逃往川中,长安城破。 这兵荒马乱的,江湖也就乱了。 长安失守,此后洛阳失守,狼牙大军来势汹汹,首当其冲直逼天策府。当西域剑圣令狐伤、大燕太子安庆绪率狼牙军入侵天策府,存亡之际一场血战爆发。 佞修再得知天策府消息时候,得到的却是三徒李凌寒战死。那一坛骨灰是罗兰带回来交到佞修手中。佞修强横了一辈子,却在那一刻湿了眼眶,哀恸哑声道,“不孝之徒,终归是让我白发人送了黑发人。” 至此,他舍弃了江湖,隐世入了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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