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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第2/4页)
是请客的,我真是消受不起。” 他放下筷子的鱼,喝了口白葡萄酒,手交叠放在酒杯上,下巴支在手上看我:“我说了不是你老师,现在说相声的都是老师,你叫我余云升就好,我不是因为上次的事情,那种小事我早不记得了,我是因为想追求你。” 我脱口而出:“为什么?” 我真正是想破头都想不出为什么,我那么努力的到处相亲,见过的男生少说有一打,我都看以为自己是残了还是怎么了都无人问津了,现在突然有一个男人,还是这么个男人蹦出来说:你没听错,我要追求你! 简直是太科幻了! 余云升笑,说实话他并不属于看第一眼就很帅的人。 不过有了好脸蛋和黑心眼的谢先生的前车之鉴,我对我注重男性外貌的行为感到深深的可耻,我决定以后痛改前非弃暗投明绝对不以貌取人! 话说回来,虽然余云升不是惊艳的帅,鼻子不是特别挺,眼睛戴着眼镜也看不出深邃,一米七五的个子,但他皮肤白保养得好,加上他似乎是很知道自己优势的人,风度和气质能让人完全忽略他的缺点一般的觉得他就是个帅哥。 他搭在香槟杯上的手点着下巴像是在进行深度思考,他说:“向暖,你怎么对自己那么没有信心呢?我觉得你很有趣想追求你是很奇怪的事情吗?我只是对我感兴趣的东西行动而已。” 我下意识的皱了皱眉头,他笑着摇摇头:“女孩子对别人的追求不应该开心的说谢谢吗?你这样真让我苦恼,如果你要时间思考,我们可以从朋友做起。” 夏夜的包厢很安静,能听到郊区特有的蝉鸣。他向我伸出手,他的手摊开放在酒红色的桌布上等我,手掌厚实掌心线条清晰。 他说:“对于所有的机会都应该试试,不是吗?” 作者有话要说: 难吃先生下章会出来的。 ☆、做朋友(下) 我发现打从跑步之后就变成了个文化人,边跑步边思考,直接也可以写本“当我在跑步的时候我在意yin什么。” 夜晚的环陵路有点黑,绿道里面虽然有灯,可是间距拉得很长,所以还是会觉得黑,偶尔有街边的车子快速的呼啸而过闪来的夜灯。 跑步的明显比早晨少了不少, 而且以中老年同志为主,我越跑越觉得凄凉,不都是单身闹的吗?这个钟点夜生活才开始,而我却在城郊混迹在一群大叔大妈中跑步。 单身这东西就像牙疼,你不觉得有事忍忍就过去了,你越觉得是个事那简直就是闹心!显然我现在单身的状态糟得到达人神共愤了。 快跑完的时候,燕妮的电话进来,我简单的汇报了和余云升晚餐情况。 燕妮说:“这世界上总有一些男人长得不咂地却老围着一群美女,这个和一些不咂的的女人身边却老是不乏帅哥是一样的道理。” 我说:“他不是不帅,整个人整体感觉是很好的,走出来也绝对是个帅哥的!” 燕妮在那头恨铁不成钢:“那你有什么好犹豫的,长得帅,又有钱,还单身,jiejie,简直就是比中彩票还走运呢!赶紧牢牢抓住。” 事实上,我也的确把手递给了他,他的手从白葡萄酒杯上移过来─温厚干燥,我的手才握过我点的冻柠茶─微凉湿润,就这样盖在他的手心上,没有天雷地火,也没有紧张呼吸急促,我只是奇怪,不一样的两个人怎么能够凑在一起? 我边想着边走进小区:“我不是犹豫,我只是觉得少了点什么?什么时候谈对象也要像年底评分等级的过线才可以开始了?” 燕妮在那头嘲笑我:“姐们,你别告诉我你这个年纪还在期盼什么一见钟情之类的吧,有一句话叫感情是可以培养的,还有一句话叫吐着吐着就习惯啦!” 我哀嚎:“不然怎么说所有的剩女都是有原因的呢!好啦,我到了,等下再和你说。” 进门的时候,我收到了来自大堂前台的热情招呼:“向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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