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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擒敌先擒王 (第3/6页)
比起皮粗rou厚的犀牛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所以被王禅这凶恶童子一拜,他也不是神通广大的观音,自然便是一拜就死,整个脑袋都被砸成一个烂西瓜也似。 卑,老 虽然都知道这是在与人争命的生死战场上,但是王禅这一动手,却还是一下子就把随后赶来的那剩下四个人给惊住了!刚刚还是一个纵跃如飞,精干似铁的人,转眼之后就尸横就地,被人活生生打烂了脑袋。就算刚刚扑过来的林长志等人早已经见惯了生死和鲜血。却也不由自主的一愣,有些微微的胃里酸。 杜连生似地实在是太惨了,惨烈到足以叫任何目睹这一幕的人,当场倒抽冷气,同时脑瓜顶上止不住的一阵麻,后背冷飕飕直冒凉风,看着王禅那沾满了脑浆和鲜血的一条胳膊,就生似自己的脑袋天灵盖也被人给瞄上了似地。 “好一个凶人!”林长志眉眼一动,闪电般的回过神来,却是比他身后三大拳师还要快上一些,眼眸之中,虽还有一丝惊骇掩饰不住,却也再没了之前的那一种惊惧之意,反到神情一震,整个人面对着近在咫尺的王禅都开始极度的兴奋起来。 真正的军人,铁血而好战。如果说刚才的杜连生是典型的武术界江湖打法,那么林长志就是最有特色的军中武将。遇事不慌,崇尚进攻。 他手里的手枪这时候早已经没了子弹,随手丢在一旁。从军靴里面拔出一把明晃晃的匕,晃了一晃,人就好像是一头突然加奔袭的猎豹,闪电般利向王禅的喉咙。 他这把匕有个名字叫做“巴克夜莺”是装备美国特种作战部队的专用刀具,刀身上做过最细致的处理,不但刃口锋利,刀身坚韧。而且不反光。林长志反握着这把短刀,进步上撩,先将刀刃藏在臂下面,直到到了王禅的脖子前面,才猛然手腕一摆朝前弹出一寸,度快的简直不可思议。 而他用刀的手法,其实也是综合了南派拳法中的护手双刀的路数,掺杂进军队简单直接的进攻手段,经过十几二十年的细微调整。林长志这一手短刀白刃手法。已经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最有效的杀人技巧。 如果是寻常武者。就算在大白天里,看他的动作也只是卓徒,的握拳反手,而看不到隐藏在他手臂下面的利刃,放到黑夜里更是隐蔽,一旦被他近身。突然甩出一截刀锋,任是谁人都也要上一恶当,吃亏不 但是王禅是何等人物!眼光敏锐,哪里还会被他这伎俩迷惑?骤然一伸手,挡在咽喉前面,任他刀刃快戈。过手腕,厮!的一声刺耳响动,就就像是刀刃划过了钢板表面,王禅手腕上顿时就有一道白线闪现出来。但下一刻他一拳飞出,便捣向了林长志的胸口。 叮!又是一声脆响。金铁交鸣,林长志居然在突然之间,又从另外一只手上亮出一把同样的短刀匕,嗤嗤几刀,拦在胸前,刀刀都点在王禅的拳面上。同时整个人也是怪叫一声,被王禅拳上大力震得连连后退。 “这家伙练得是什么功夫?像是少林寺的护手双刀,又好像是鸳鸯双臂刀的样子,竟然能以小小一把匕就挡住我一拳,这军官的身手,应该比刚才那人还要厉害一些!”王禅一拳被林长志出乎意料的化解,虽然也还把对方击退。但林长志却也没有被他一招打死打伤,比起杜连生那个鹰爪名家而言,却真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中国武术中的兵器功夫,讲究“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长枪大戟固然气势恢宏,威猛绝伦,有万夫不当之勇,但短剑匕却也绝非处在下风,近身rou搏,匕双飞,招数巧妙,更加凶狠,往往一招之间就能分出生死来。端的险恶绝伦。 刚刚林长志以匕挡住王禅的一拳,瞬间连刺出七八刀,刀出如风,每一刀都能恰大好处点在王禅拳上,一刀化毒一分冲力,七八刀下来就已经把王禅那一拳上的劲道化解的七七八八,剩下的几分力量,退后几步便也自然消去。 这一手匕格斗的功夫可算神妙,否则他也挡不住王禅那一拳,势必打在胸口上,断裂骨头,当场毙命。 “所有人里只有这人一个身穿军装,毫不避讳,随行几个武术名家说似乎也都要以他为马是瞻,看来这人应该就是这次行动的策刮指挥者,最不济也是林家的一员干将,擒敌先擒王,射人先射马,却是不能放过他了,先抓了过来,问问清楚再说。” 心中念头一转。王禅正要乘胜追击,把林长志给拿下来,却不想在他身后又猛地窜出来宋师道和刘家兄弟三人,同时朝他攻到。 多谢各位老大支持。老鲁拜上!!!今日送上。马上上班了!!!呵呵 江完这个。刘浩然又投入另一项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凑刚奉议会。 奉议会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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