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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第3/3页)
“给于澄的。” “……”他就知道,这个男人到底怎么活到现在的?简宴继续内牛,“于澄就是昨天你请客到家的人?” “对,后来太晚了我就让他睡家里了。”为了堵住简宴那张嘴,元韶不得不又加了一句解释。 “你们在讨论什么?”能讨论那么晚?这两个人怎么看也像两个世界的,怎么会有共同话题。 “我发现……”元韶故意顿了顿。 “什么?”简宴好奇的伸耳倾听。 “你最近变得很八婆。” “……” 保姆车刚到楼下,就看到下楼的于澄。 “我看时间差不多,正好回去上早课。”于澄走向下车的元韶,现在的他又再次恢复平日里的淡漠,全没有刚起床的迷糊。 “我送你去吧,正好顺路。”元韶从车上拿下早餐递给于澄,眨了眨眼,“昨天的谢礼。” 哪里顺路啦!反方向啊!简宴内心吼着。 “谢谢,我打算当晨跑。”接过早餐,昨天晚上的泡面,于澄哭笑不得。 目测了从这里到学校宿舍的距离,正好跑回去当晨练。 “对了,你昨天找我是为了什么事?”刚准备离开的元韶,突然想起昨天最应该问的事。 “啊。”于澄也想起来了他昨天是想问元韶关于这个时代戏剧的见解,但现在却不用了,他得到了更宝贵的,能参与《信仰》的创作中已经足够了。“你演唱会的票还有吗?” “你有兴趣?”元韶惊讶,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他还没发现于澄是他歌迷的迹象。 “刚成为你的歌迷。”于澄笑的无比纯真,眼中全是真诚,这他到没有说谎,自从知道《信仰》出自元韶之手,他前世就已经是他的歌迷。 拿到演唱会票,还是贵宾席,于澄不禁感慨元韶的大手笔,听说这场演唱会最低的票也要四位数的价格。 两人告别后,于澄迎着天际刚露出的霞光,沿街道开始慢跑。 渐渐的,初阳从东方升起,洒在他的身上宛若渡了一层金光,嘴角噙着一抹笑意,宛若露珠划过花瓣的痕迹,琥珀色的眼睛剔透的让人想珍藏,白色的衬衫更衬得他像天使。 在校门口当雕像的于卓昱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你在等我?”跑了一个多小时,于澄刚到校门口就看到那个冰山男子,其实他更想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的确在等他,不,其实他只是不知道要怎么面对于澄,自从把法国的事情处理好后,他故意拖延了一段时间才起身回国。 只是没想到于澄竟然在晨跑,那个纨绔子在晨跑? 也许是这段时间受的惊讶太多,也不差这一件了,于卓昱轻轻点了点头。 “爷爷好吗?”细细透亮的汗珠从于澄的额头上滑落,轻巧的经过线条性感的下巴,划入衬衫内,不自知的散发着蛊惑。 “好。”对于澄还是依旧那么惜字如金,从口袋中拿出一块手帕就帮于澄擦去。 手帕散发着淡淡的麝香味,就像于卓昱的人,总给人一种精英,一丝不苟的感觉。 “这次是为什么回国?”太近的距离,几乎可以看到于卓昱浓密的下低垂的眼,记忆力,这人从来没这么接近过于澄。 没有得到回答,于卓昱显然不太想回答这个问题。 于澄也不是话多的人,但不代表喜欢和人整天沉默对视,扬起淡淡的弧度,“没吃早饭的话,一起去学校食堂吧,那边的青菜粥还不错。” “好。”青菜粥?于卓昱有些疑惑,原本那个无rou不欢的纨绔子连口味也换了? 其实于澄只是礼貌性的问,简单的说就是打破这种无话可说的状态。也知道于卓昱不可能答应,以前的两人一见面就天雷勾动地火,一起吃饭那是比2012地球毁灭更神话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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