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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后,剑气威力更上一层楼的效果,都不被他们放在心上了。 林稚水脸上有些发烧。 他在上辈子写小说时,经常用一个成语,“惊才绝艳”,意思是“才华惊人,文辞瑰丽”。但是他总随便用,用在修真天才上,用在校园学神上,安排的那些特别有天赋的主角,都会让他们被小说里的人物如此惊叹,夸耀。这个成语太漂亮,也太适合望字生义了,基本上不去查字典的读者,在文里看到他形容剑修、法修、江湖新秀、魔法天才,都不会想太多。 而如今,林稚水知道,自己再没办法将错就错了。 见识过李白的诗,谁能不觉得“惊才绝艳”,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读书人注意着诗句,李家人发现自家先祖的剑意比之前更锐利后,简直像是被人当众打了一拳,呆立当场。 “你们真的不跟我学诗?” “比起我的剑,我的诗才是至宝。” “行了,不学便罢,不论学不学,我都会传下剑术,不必觉得要为了学剑,强逼着自己来上诗文课。” 先祖的故事都记载在藏书阁中,其中有一则小故事,描述了当年青莲剑仙要教导学生,众人蜂拥而至,皆想要学他的剑术。这故事原本是想赞赏青莲剑仙的剑实在太过惊艳众生,人们被其剑夺目,心心念念,再看不见其他。李家人曾对此津津乐道,为这个故事里表达的意思自豪了八百年,如今有一个算一个,脸红得滴血, 他们这算什么?捡了芝麻丢西瓜?不对,是两个西瓜,一个沙瓤,一个脆瓤,但是他们误以为沙瓤那个是坏瓜,不如脆瓤。 李家家主捂着肋骨,感觉那里隐隐作痛。 这种本来可以拥有一座宝山,却硬生生拿藏宝图去垫桌角的感觉……艹,心肌梗塞了! 先祖,我们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李家人还能后悔,妖族太子却没办法了,李白的剑气经过加持后,立刻摧枯拉朽般连破了他八尾。一条条尾巴断裂,狐妖的血秽了一地。 关键时刻,妖族太子身子一晃,险险避开要害,剑锋轻飘飘地落下,如筷子入豆腐那般,轻易地削去了狐妖一臂,只差一点,就能斩下他半具身体了。 饶是如此,也是削去大片皮rou,莹白的肋骨希微显露空气中。 “可惜了……” 李白的声音幽幽叹下,落到妖族太子耳中,令他全身狐毛竖起。 “好剑法!”西门吹雪神色格外凝重。 他拔|出了自己的剑,剑意涌动。 林稚水揉了揉额角。他相信西门庄主脸色凝重,不是因为要对付妖族太子,而是在想自己接下来的那一剑,和李白相比,是胜出还是负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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