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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做了什么,又怕又震撼的少男少女们。 他们看看手里的枪,又看看满地尸体,眼中惊色未退。 天空盘旋四五头秃鹰,突然间,秃鹰俯冲下来,利爪刺穿尸身,合力将一具尸体带走。 沙尘与血污猛地扬起,浓郁的血腥味充斥着整片空间,少年衣服染了点血迹,回首时,透过血雾对视,遥遥可见他渐弯的双眼,“被提前发现了——” 县尉立刻挡在陆县令身前,“大人快……”退后二字未曾出口,林稚水的话继续传来,“就不能给您生辰惊喜了。”少年遗憾地叹气,“按照律法,他们十七岁时,若是不在学堂,便要去服兵役,入本地兵卒,我想着提前训练好他们,您生辰那日,拉出来给您溜一圈看看,训练到两年后,入伍之时,就立刻能给您当精兵使。” ——也是还陆县令对他和林濛多加照顾的人情。 何况,据他猜测,天下大乱也就在这两年了,也就是说这些小伙子小姑娘们一入伍就得上战场,与其到那时候手忙脚乱,不小心丢了性命,还不如现在就开始练手。 县尉:“……” 县尉:“林公子……” 林稚水:“啊?” 县尉深呼吸,“您下次说话,能别大喘气吗?” 林稚水:“?” 第72章 升舍之试 官兵们把流寇的尸体搬走, 手软腿软的小年轻们蹒跚着下山,走路摇摇摆摆, 喉头喘不出话来,只能大口呼吸山林中的新鲜空气。 主簿替儿子整了整散落的头发,拍了拍他的肩头,“好小子!” “阿爹……”儿子小声:“我想退学了。反正我们家里也不缺那二两银子。” 他重复地诵读:“我想退学,阿爹,我想退学, 吓死我了,真的太吓人了。” 主簿看了看儿子没有血色的嘴唇, 却是出乎意料的拒绝了他,“不行!你必须留在这个队伍里!” “为什么!我们家又不缺那几顿rou!” 主簿叹息一声:“让你去念书,你又不肯念,十七就该服兵役了,骤时,什么山匪、飞贼,甚至有可能会来几只胆大妄为的小妖,都得是县兵去擒拿, 等到了那时候,你再锻炼身体, 习惯伤亡,就晚了。” “啊?为什么会晚了?” “进了县兵, 可不会抓一群盗匪让你站着拿枪|刺,当靶子练,都是听到哪个地方有匪徒,直接给刀给枪,领你们去, 旧兵混杂着新兵,听号角声冲锋,不冲就是死,当逃兵要被判刑,一场下来,活着的就是好兵。” 这样子的事情,主簿看得多了,对着自己儿子说这段话时,竟也显得凉薄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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