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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大义灭亲 (第2/2页)
上说: “请各位叔叔行行好,饶了我这一回吧!我的钱包被人扒了,没钱乘车回家,就起了这个歹意。我可是第一回呀!四位叔叔饶了我吧!” 四个警察发出一阵笑,将他从地上提起,斥责道: “李长青!你放老实点!” 李长青先是一怔,继而镇定下来,说: “四位叔叔,你们搞错人了。我不姓李,李什么青,我是,我是张小兵啦!” “你不是李长青?” 四个警察意味深长地问。 “我不是李长青。” 这时,梅启东走过来,从背后拍拍李长青的肩,说: “大男人,英雄汉,坐不改姓,行不更名。李哥!何不抬起头来,硬梆梆地说个是字呢!那才气魄,那才豪爽呀!” 李长青盯着梅启东,半天缓不过气来,他牙齿紧咬,眼露凶光,恶狠狠地说: “原来是你这叛徒出卖了我!老子迟早要找你算账!” 梅启东笑着说: “李哥!你这话就说错了。我怎么是叛徒?我怎么出卖你了?见义勇为,大义灭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嘛!谁叫你抢劫?谁叫你杀人?” “你这杂种!我做鬼也饶不了你!” 李长青被押上摩托时,还在朝梅启东咆哮。 梅启东拆开派出所长送给他的那盒白沙烟,掏出一支,点燃,塞进李长青嘴里,说: “莫发火!有话慢慢谈。只要你老实交待,还会得到宽大处理,不会去做鬼的,李哥,你说是吗?” 其实,李长青心里明白,只要自己被警察抓到,肯定要掉脑袋,肯定要去做鬼。 他在罪恶的泥沼里滑得太远,陷得太深了。 他自从4月15日漏网脱逃后,还与谢立群、易杜春、刘小华纠集一起,在107国道和319国道继续抢劫作案9起,诈骗作案1起。 经汉寿县公安局侦查终结:案犯李长青、谢立群、郑喜兵、周建平、谢奇财、王燕青、郑立新自4月7日以来,结成团伙,先后流窜于319国道和107国道公共汽车上,采用持刀威胁等手段,抢劫作案17起,诈骗作案1起,抢得现金10514.26元,爱华牌微型收录机1台,微型单放机1台,手表5块,磁带1盒,白沙烟16条,长沙烟8包,损失折款计1263.26元,诈骗现金3290元。追缴现金2381.50元,微型收录机1台,手表1块,其余均被挥霍。抢劫过程中,殴打旅客22人,其中打伤1人,杀伤1人。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处抢劫团伙首犯李长青、谢立群、周建平死刑,立即执行;判处抢劫团伙主犯郑喜兵无期徒刑,判处抢劫团伙主犯谢奇财有期徒刑11年;判处抢劫团伙犯王燕青有期徒刑3年,监外执行;抢劫团伙成员郑立新因只参与一次,且认罪态度较好,免于刑事责任。 这个抢劫团伙的7个罪犯,除李长青、周建平这对苟合男女外,其余5人来自三个家庭。谢立群、谢奇财兄弟;谢奇财、郑立新夫妇;郑立新、郑喜兵姐弟。随着“4.15”抢劫案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而3个家庭却划上了一个大大的破折号。这留给人们的应该是无尽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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