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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4/4页)
的压力巨大,我们可是承诺过命案必破,这起案子要是破不了,对上对下都没法交代。” 富强苦着脸说:“这两起案子怪得离谱,刑警们已经拼命查了一个星期,没有半点眉目,公安也不是神仙,谁能保证命案必破?” 马占槽不耐烦地一挥手,说:“我不听这些废话,最多一个月,案子破不了,我提前退休,你们也别想赖在台上。” 看到马占槽动了真怒,富强也不敢再辩解。走到一边点支烟,深吸一口,心里暗骂:“什么玩意儿,就惦记着自己的官位。” 本着对尸体的尊重,我以最快的速度检验过现场,记录下尸体的死亡特征,就让运尸工们把尸体抬上车,运回法医实验室等待解剖。 这两起案子毫无疑义可以并案侦查。作案的手段、尸体的死状完全一样,而上起案件并未公布于众,没有模仿作案的嫌疑,而且凶手的出手精准又冷血无情,绝不是可以模仿得来的。 马占槽在案情分析会上说:“这两起命案是时下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由局长亲自指挥,刑侦局长富强和副支队长沈恕全权负责,一切工作都为命案让路,用人用钱用枪,不能有任何障碍。有谁因工作失误而延误了案件的侦破,有官职的一撸到底,没有官职的清除出警察队伍。” 富强吐出一个烟圈,带着一丝快意地观看马占槽的表演,心里说:“真急了,人也真怪,越老越贪财,越老越把权,越老越好色。” 沈恕踱进法医实验室时,我正在用酒精棉擦去两具尸体颈部的血迹,以便让伤口更清晰地凸显出来。我用尺子测量过伤口后,对沈恕说:“凶手的出手简直让人赞叹,四个人,四道伤口,长度的误差在三毫米之内。” 沈恕说:“了不起,这样的人才,如果做公安,也会是个优秀的刑警。” 我说:“你知道为什么会有三毫米的误差吗?你看这里。”我用镊子拨开何骏颈部的伤口,露出皮下组织,说:“何骏的体型较胖,皮下脂肪厚,颈部动脉位置较深,人刀的距离要稍长一些才能达到这个深度。” 沈恕说:“如果不是已经排除凶手用手术刀作案的可能,我简直要怀疑凶手是医生,对人体结构了解得这样细致深入。” 我说:“仅靠怀疑是不能破案的,你没看到马局已经愤怒了,先想想办法保住你的乌纱帽吧。” 沈恕说:“我的乌纱帽是帽翅最粗最短的那种,丢了也不可惜。现在全城的警察都已经行动起来了,应该会在短期内有收获。” 我说:“全城的警察行动起来干什么?” 沈恕说:“抓贼,全城的小偷大偷,尤其是登大轮割包的,一个不能放过。”沈恕说了句江湖黑话,登大轮的意思就是在火车上流窜作案的窃贼。 我说:“你怎么就认准凶手是盗行的人?” 沈恕说:“从他作案的手段分析,惯用刮胡刀的人一定是小偷出身,说不定还是个老贼,时下人心浮躁,包括小偷都不肯苦练技术了,都直接拎包,但是传统窃贼使用刮胡刀的为数不少,技术精湛的也能数得出来。而且这个凶手出入民宅如入无人之境,现场没留下一个脚印、一个指纹,这都符合江湖大盗的特点。我有九成把握。还有一成就是直觉,我一向相信自己的直觉。凶手虽然是高手,但是他没有刻意掩饰身份,也许是对自己的能力有信心,也许是低估了警方的能力,也许是有意挑战警方,无论是什么原因,过于自信的结果,必然是作茧自缚。” 我说:“刑警队倾巢出动抓小偷,也是活该楚原市的小偷倒霉。” 一宿无眠。全市抓了一千一百零三名小偷。其中有许多是派出所掌握的名单,直接到家里传唤。所有小偷由基层派出所预审,过滤出资深的、惯用刮胡刀的、消息灵通包打听的,共三十五人,提溜到刑警队挨个过堂。 凌晨4点,二大队长马经略的电话打进来:“沈支队,审出一个大个的,火轮帮的大当家,专门登大轮,刮胡刀玩得很油。” 沈恕的神经兴奋起来:“送到我办公室来。” 这位火轮帮的大当家名叫张荃,三十五六岁年纪,额头高,颧骨高,鼻子肥厚多rou,长相凶悍。张荃双手带铐,进门后大剌剌地往椅子上一坐,满不在乎,说:“刑警队全城抓小偷,是不是不务正业啊,你们可都是纳税人花钱养的。” 沈恕日常打交道的都是悍匪、凶犯、杀人狂魔,怎么会把张荃这样色厉内荏的小偷放在心上,他笑笑说:“你既然知道这里是刑警队,还敢这样说话,算你有胆色,不过刑警队找你,一定是因为你负案在身,就算你没有人命案,仅是组织盗窃团伙、偷盗数额巨大这两项罪名,判十年不冤吧?你说这种刑事案是不是刑警队的正业呢?” 沈恕的审讯经验丰富,最善攻心战,连吓带捧,几个回合就攻陷了对手的心理防线。张荃开始老老实实地交代。 沈恕说:“你用刮胡刀割包是跟谁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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