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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第1/3页)
“?” “据说老先生年轻的时候在银座是叱咤风云的人物,开了一间非常有名的同性恋酒吧,这个酒吧足足火了有二十年,十几年前才开始销声匿迹。” “……”我有些愕然,“同性恋酒吧的意思是……” 老板眨了两下眼睛,算是默认。 “后来他们在这里住的时间长了,也逐渐融入了这里的生活,老太太断断续续说了她以前的事。原来她年轻的时候家境很好,那个年代还在流行父母决定子女的婚姻,但是她爱上了一个年轻的酒保,于是就离家出走,嫁给了这个酒保。然后有一天,这个酒保决定离开她——这部分她没有多说,也没有人去问——于是她开始一个人独自生活。这个时候她才真正体会到生活的酸甜苦辣。” “她为什么不回到父母身边去?”我问。 老板看着我,似笑非笑,好像在开玩笑,又好像很认真:“如果是你,你会回去吗?” 我想了想,最后叹了口气:“应该不会……” 他微微一笑,开始用干布擦那些刚洗完的杯子。 “所以那位老先生是在结婚之后才发现自己是同性恋的吗?”我又问。 老板耸肩:“大多数时候,人不是一开始就能认清自己的。” 我抬了下眉毛,算是认可:“然后呢?” “然后就这样过了二十年,”他一边擦杯子,一边轻巧地说,仿佛二十年是二十天一般,“有一天她接到一通老先生年轻时好友打来的电话,告诉她说,老先生得了老年痴呆症,已经非常严重了,严重到谁也不记得了。她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去医院看他。但是当她走进病房的时候,远远地,老先生抬起头看到她,喊了她的名字。” 我虽然有点感动,却还是忍不住亏他:“为什么你说得好像你也在现场似的。” 老板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起来:“不是啦,是因为这段话,这个场景,我已经听老太太说过很多遍了……” 我诧异:“可是她看上去不像是喜欢跟人家讲自己八卦的人。” “她的确不是,”老板眨了眨眼睛,“但是有些人,一旦喝了酒,话就变得多起来。” “……” 老板将用干布擦得发亮的玻璃杯一个个摆到头顶的酒杯架上,然后双手扶着吧台的桌面,看着我:“所以最后,她还是决定跟这个男人在一起,或者更准确地说,她决定照顾他的余生。” 我看着眼前的大排面,不禁唏嘘道:“原来要到了这种时候,这个男人眼里才只有她一个人……” 老板怔了一下,眼神中流露出一种小小的佩服;“不愧是作家啊……” 我苦笑。好像并没有因为他的“赞叹”而觉得高兴。 窗外的风雪越来越大,老板又开始目不转睛地盯着头顶的电视机屏幕,我瞥了一眼,似乎正在播放纪录片,两只松鼠在铺满枯枝的泥土地里抢松果。 “已经变成暴风雪了啊……”他喃喃道。 我这才明白,原来他是在看电视屏幕上方滚动播出的天气警报。 “这种天气,”我说,“很适合杀人事件的场景。” 听到我这么说,他终于将视线从电视屏幕转到我身上:“你说你是写爱情小说的?” “……嗯。”我用鼻音回答。 “可是你看上去不像是那种有很多感情经验的人。”他抚着下巴说。 一瞬间,我有些哭笑不得。原来一个看上去很酷的人,一旦打开话匣子,就会变得收不住。 “那写散文的人生活就要很松散,诗人就必须时时刻刻活在风花雪月里,推理小说家要天天目睹杀人现场吗?”我反驳道。 老板想了想,耸肩:“也对。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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