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朝暮暮_第62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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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挂掉电话站起来,“我要回家了。”

    你像是松了一口气,“那么,再见。”多么迫不及待的语气呀。我走了好远,再回头时,发觉你还坐在那个位置,帽檐下你的侧脸终于在雨雾中氤氲成模糊一片。

    那天我迷了一阵子的路,白球鞋踩在了水坑里狼狈不堪,我问了好几个人,才走回地铁站,然后再坐了五站,回到家时天已经彻底黑下来了,林色色期间给我打了三通电话,将我一顿好骂。虽然如此,但我依旧觉得很快乐,因为遇见了你,我的黑色星期五,仿佛开出了一朵妍丽的花。

    我问林色色,当你想再次见到一个人但却对那个人一无所知时,该怎么办?才十九岁但是谈过十几场恋爱自封恋爱达人的林色色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无比真诚无比认真地丢给我四个字:趁早死心。

    我觉得她这个恋爱达人果然是浪得虚名的,我怎么可能对你死心呢,我想要再次见到你的愿望那么强烈。林色色还说,一见钟情什么的,那都是浮云。但我不承认我对你一见钟情,真的,我只是把你当成世界上唯一一个不觉得我奇怪的那个人,或者说,世界上另一个自己。

    所以,我才想要再次遇见你。

    为此,我一连三个礼拜的星期五下午,在初次遇见你的那个时间段上了地铁,可我的运气似乎不太好,我一次都没有巧遇过你。那句“嗨,好巧。”在我的舌尖上被练习得guntang炽热,却始终无法得见天日。

    我甚至还循着不太好的记忆力去过街角那家奶茶店,喝光了一杯又一杯茉香奶绿,洗手间的大门都熟识了我的脸,可我依旧没有遇见你。

    这个城市的雨季都快要结束了。

    我开始怀疑,你是否真的存在,或许你只是我的一场幻想一场梦。

    但生活总是这样,在我们快要放弃的时候,天边又出现新的曙光。

    暑假的第一个星期五下午,林色色不顾我的强烈反对,坚持陪我去医院做检查。那天我们没有坐地铁,林色色开了mama的车,那是她拿到驾照后第一次上路,却胆大包天地在马路上横冲直撞,超过一辆车时便伸出头对着对方吹口哨,跟打了鸡血似的兴奋。我抓着头顶的保险杠一路翻白眼,看看看看,她哪儿来那么好心要陪我去医院,这才是真实目的!

    拜她所赐,护士的针头刚扎进去血管,我胃里一阵阵翻江倒海,忍不住抓起旁边的垃圾桶狂吐起来,一只手死劲儿扯着旁边的隔帘,用力过猛,“啪”一声,帘子被我扯断在地,当我抬头时,便赫然对上你惊讶的目光。

    我要等很久很久,才能从这样的再见中晃过神来,目光最先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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