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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他忘记了,或许压根他就从未记得过。只有自己,傻傻地一记记了三年。 那是她十八岁的春天,美国西雅图的傍晚。她留学生涯里的第一次独自旅行。她从小被家人保护得太好,觉得全世界都是好人,丝毫没有戒备心,在火车上与对面座位的金发女生聊得很欢,下了车一起结伴走,去厕所时傻乎乎地将所有行李都让那个女生看管,出来才惊觉自己遇见了骗子。 她坐在火车站附近的广场阶梯上左右开弓扇自己耳光,大骂自己蠢货。更要命的是,她除了记得自己手机号,家人朋友的电话一律记不得。绝望地挨到了傍晚,暴躁地揪着乱糟糟的短发发疯般地用中文大声嘟囔着“啊啊啊啊疯了疯了要死了要死了”之类的怪音。或许是她的奇怪举动与中文引起正从她身边路过的狄彦的注意,他在她面前停了下来。 那一年,是狄彦结束留学生涯之前的毕业旅行,西雅图是他最后一站,他不像如今西装笔挺的冷峻模样,他灰T牛仔裤,肩膀上挂着一个黑色背包,他站在傍晚昏黄的光线下,对她说,Hey,需要帮忙吗? 异国他乡的街头,她最绝望无助的时刻,一句轻巧的乡音,令她“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他请她吃晚餐,不过一杯可乐与一只面包,尽欢却觉得那是她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他们坐在湖边的长堤上,那是多雨的西雅图难得的好天气,金色的夕阳慢慢沉入湖底,水面波光粼粼,美得一塌糊涂。 她侧头,望见他安静喝水的侧面。十八岁的心,轻轻一动。 她将这场短暂的遇见称之为初恋,宿舍里的好友笑话她说,什么初恋呀,你连人家名字都不知道,不过萍水相逢一场,快快忘记吧! 可她不,固执地记了这么多年,记得他的脸如同记得西雅图那面金色的湖泊。她固执地相信,总有一天,她会再次遇见他。 幸运的是,她终于再次遇见他,并且命运如此巧妙,她嫁给了他。不幸的是,他从未记得过她,更不幸的是,她曾天真地以为,只要去到他身边,爱情可以慢慢来。只是,她到底晚了一步。 叁 尽欢站在病房门外,望着房门上挂着的病历卡上的名字:沈幼希。她深呼吸,握拳,给自己打气,然后抬手敲门。 四目相对,空气中有瞬间的沉寂。 尽欢率先开口:“你好,我是许尽欢……”她的话被病床上的人接二连三的喷嚏打断。沈幼希捂着鼻子,指着她怀里开得热烈的香水百合低喝道:“拿出去拿出去……”说着又是一个喷嚏。 尽欢急忙转身,将花搁在了走廊上。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花粉过敏。”尽欢抱歉地说,心里苦笑,第一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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