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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第1/3页)
“博恩这里有我的专属魔法师,提前准备个指环并不算太麻烦。” 指环的样式倒是挺简洁的,上面刻有一些魔纹。爱丽丝把指环往手上比了比,套在了食指上。附过魔的指环立即缩紧,将她的手指牢牢箍住。爱丽丝试着往下拔了一下,指环纹丝不动。 果然,在约定结束之前,这枚指环大概没法拿下来吧。 这时候,马车已经将他们拉到雷切尔大宅的门口,爱丽丝和伯爵都下了车,伯爵对着她扶了一下帽子算是行礼: “把珠冠交给菲利克斯女公爵时,别忘了告诉她,克劳德向她问好。” 第33章 旅店之中。 伯爵走进大宅, 爱丽丝手里捧着装珠冠的盒子,另一手遮着阳光,在原地站了一会儿。 她之前被雷切尔伯爵关进地牢,然后又被送往地下神殿, 直到这时候才算是重见天日, 被太阳一晒, 稍微觉得眼花,稍微缓了缓, 辨明了方向,步行前往她之前住的旅店。 她失踪了这么多天,也不知旅店老板会不会把她住的房间租给别人, 不过考虑到她走之前还在前台押了钱,店里一时半会应该还不至于处理掉她的行李。她回到旅店, 走到前台一问, 果然前几天多来了几个客人, 老板就把她之前住着的那间房腾出来租了出去。至于她的那几件行李, 都已经被收好放在了前台。店伙见她来了,把包裹取出交给了她: “您的东西都在这儿, 没人动过, 您自己清点一遍吧。” 爱丽丝把行李打开,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金币银币一点没少, 零零碎碎的杂物也都在。但爱丽丝总觉得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不在这里面。她把东西又都看了一遍,还摸了摸身上, 这才想起来究竟丢了什么。 埃蒂安大人送的锁子甲不在这里。 爱丽丝的脸一下子白了。 当时爱丽丝因为不能在裙装里穿锁子甲, 才把它脱下来放在一边。当时走得急,没把东西收进行李,想不到居然就这么丢了。 爱丽丝叫来店伙询问, 店伙只说不知道。爱丽丝一急,抽出匕首拍在桌上。这一下子可把那店伙吓着了,他哆哆嗦嗦地、举起手赌咒发誓: “我收拾的时候原本没注意,后来有客人看见送到了前台来,我就把它放进您包里了。若是我偷拿走了,叫我不得好死。” 这里闹得这么凶,老板听见响动,从楼上下来问出了什么事。听说是丢了一件附魔锁子甲,立即明白这位客人恐怕不是自己得罪得起的,连忙陪着笑脸道歉,催促店伙回想这几天的情形,又亲自去那间房里寻找。 客房里当然没能找到,这几日客人太多,店伙也不大想得起来是否有什么可疑人,一时间陷入了僵局。 爱丽丝知道,开旅店是个正经生意,店里的人若是手脚不干净,也许会偷点零钱,却不一定敢偷拿贵重的锁子甲。毕竟金币银币没名没姓,锁子甲上却有工匠刻下的标记,又有特殊的附魔可以辨认。这样的东西若是说不清来路,一般的店铺是不敢收的。这样想来,偷拿那锁子甲的人很有可能本身就是个佣兵,或者干脆是以剪径为业的强盗。 倘若东西被什么小贼盯上,就算在这里逼问店伙也没用。爱丽丝想了想,收起匕首,向店伙问话: “那么,你们这几天有没有看见什么佣兵或者其他带武器的客人?” 她这一问,店伙好像还真想起来了什么,他一捶手掌: “我知道了,准是那个人拿的!” 爱丽丝再细问,才知道几天之前,旅店里确实有个有点奇怪的人。那家伙带着一对短刀,风尘仆仆,穿着适合在山林中行动的轻便服装。 一般旅客也有带把匕首防身的,但带双刀的人,一看就是以此为业。士兵或者佣兵为了要在战场上对敌作战。通常都会携带较长的兵器,只有长期四处流窜的盗贼,嫌长兵器携带不便,才会使用短刀。如果说最近有什么可疑的人,大概只有这家伙了。新入住的客人看到锁子甲送到前台来的时候,那人恰在桌前吃晚饭,正好看到店伙把锁子甲收进爱丽丝的行李里。 好不容易想起这么一个人,店伙和老板都松了一口气。店伙对爱丽丝详细描述了那个人的长相:男的,年纪不满二十,个头不高,人也比较瘦,一头褐发披到肩膀,神情显得狡黠,脸上有几个雀斑,耳朵上带着单个耳坠。 这些外貌特征加上双刀和轻便衣装,似乎并不太难辨认。爱丽丝又到马厩里去问马僮,马僮倒也记得那个人,说是他骑着一匹通体白色的骏马,虽然不知他的目的地,但记得应该是往南边去了。 这总算还是唯一的好消息,毕竟他前往的方向与爱丽丝回王都的方向一致,或许她可以一路走一路打听。 爱丽丝倒是很想立即去追,不过那人已经走了几天,又有一匹好马,就算立即去追也一定追不上。更何况她这几天折腾过来,消耗的精力倒和打一场仗差不多。如今她实在撑不住,只得让店伙给她重新开了一间房,嘱咐要将马喂得饱饱的,好让她明天一早就能出发。 客店老板说不上是出于愧疚,还是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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