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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司马史 (第1/2页)
“司马史?”周方吃惊不小,他原本以为会是乐羊,按照时间推算,乐羊也差不多该来了,不想司马史捷足先登了。 姜姝也没想到会是司马史亲自登门拜访周方,悄然一笑:“周兄如今名动京城,连魏王最为信任的司马史将军也亲自登门,传到外面,更会名声大震。” 周方却愁眉苦脸地一笑:“姝meimei就不要取笑我了,司马史登门,可不是为了送礼,也不是为了谈天说地,而是为我找麻烦制造难题来了。” “既然是找麻烦制造难题,怎么会空手来访?走,出去迎接一下,看看他带了多少厚礼,根据他礼物是否贵重再决定是不是帮他。”姜姝调皮一笑,一拉周方,“快走,总不能让堂堂的司马史将军在门口久等不是?” 周方越是被人器重,姜姝越是开心,有与有荣焉之感,也不知为何,她第一次见到周方时就对周方感觉良好,总觉得周方身上既有世家子弟阅尽繁华的眼界,又有历经世事的沧桑,让她一见之下就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也是,若是让姜姝知道周方的真实身份,她就会理解周方为何有远超同龄人的沉稳和从容。一个灭国的太子,经历了亲人的背叛和家破人亡的打击,又身受重伤几乎丧命,重新开始一切时,他所有的睿智和淡定,都是血与火的考验之后历练的成熟。 周方笑笑:“小财迷。” “不对,我可不是小财迷。”姜姝喜笑颜开,当前一步迈出书房,“你太小瞧我了,小钱岂能入得我的眼?我是大大大财迷!” 周方无奈地摇头,说得也是,姜姝从小锦衣玉食,荣华富贵天下无几人可及,她缺的从来不是钱,而是认可和成就。 积雪差不多消融了一大半,阳光晴好,却寒意刺骨。姜姝披了一件带毛的白色披风,脚上小蛮靴,上身紫红袄,粉粉的脸庞在白色披风的映衬下,和四周尚未融化的积雪相映成趣,浑然天成,更显她绝世芳华,美不胜收。 周方一袭黑色长衫,披一件土色披风,气宇轩昂,步伐沉稳,和姜姝并肩而行,宛如一对玉人。 “以前觉得公子和乐旦小姐般配,现在再看,还是姜姝小姐和公子才是珠联璧合。”小薇站在房檐之下,拨弄房檐下积雪融化又冻成长条的冰棱,她眼神痴迷,声音迷离,“怕是就连公主也比不过姜姝小姐的美貌,诗经上说,白茅纯束,有女如玉……说的正是姜姝小姐。” “姜姝小姐美则美矣,却还是比不过公主。”芥子颇不服气,鼻子一皱,哼了一声,“司马公子夸公主说——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比你的话有文采多了。” “我哪里有什么文采,不过是背的诗经上的诗句。你刚才的话,也是诗经上的原话,可不是司马公子所说。”小薇嘻嘻一笑,斜了芥子一眼,“还提什么司马公子,司马公子都下狱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出来?” “魏王才不会杀司马公子,不出一个月就会官复原职。没听到木恩说司马史来访吗?司马史来见公子,肯定是为了司马运之事。”芥子转了转眼睛,“等下我去上茶,司马史将军喜怒无常,我怕你不小心惹怒了他,会连累公子。” 小薇不及多想,点头称谢。芥子又说:“司马史将军来善信阁的事情,切记要及时告知乐城公子。” “你也要告诉公主对不对?”小薇叹息一声,“总觉得这样做不对,对不起公子。” “当然要告诉公主了,做人不能忘本。”芥子转身走了,“忘本才是不对,你好自为之。” 周方和姜姝迎出门外时,司马史正在门前负手而立。名震魏国的司马将军身着便服,脚穿布鞋,头系方巾,半尺长须,面容清瘦,除了丹凤眼中隐含的不时流露的光芒之外,和寻常的老者并无区别。 周方有意放慢了脚步,回想起在战场上的每一个细节。印象中,他和乐羊有过远距离交锋,和司马运在暗夜里有过数面之缘,和司马史应该没有打过招面。 司马史颇有耐心,他的随从柳三金见周方姗姗来迟不说,到了门口还故意磨蹭,顿时勃然大怒:“周方,司马将军等候你多时,你何德何能,如此怠慢司马将军?还不快快向司马将军赔罪!” 周方十分听话地急忙小跑几步,诚惶诚恐地深鞠一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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