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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我老婆比我小十四岁 (第2/3页)
的哭声时,我失神松手把他摔在地上,然后…… 小默姐张口结舌地望向她。 只是这样吗? 是的。 朱琦作出回复的同时,小默姐大声笑了出来。 老师,我跟你说,那不算杀人。 小默姐把手放在朱琦的肩头上继续往下说。 朱琦终于听懂小默姐说的话,腿软到快没力气站住了。“可是……我重复了好多次,我明白自己亲手导致孩子死亡,怀有这种情感实在太不应该;就算如此,喜悦依然涌上心头。——就算是这样的我也还有明天吗?” 疯子!想必不止我一个人在心里这么想着。 用承认杀婴罪来掩盖协助杀人,如果这是角色扮演,未免太多欲盖弥彰了吧。 “既然她认罪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拘捕再说,放任这个女人在社会上太危险了!最初我们也是怎么想的,”于祖佳板着脸,“不过对方很快提交了新的证据,而且……很有诚意。” 诚意?我们浮想联翩。 一起《装绅弄鬼》拯救世界吧,请收藏投票、分享到qq和微信群,分享朋友圈赚积分— 的确是很有诚意,资产过亿的刘震撼刘总裁低调的登门拜访,亲自来做笔录,同时旗下企业捐献了二百辆警车给首都警方,号称回报社会,同时为奥运安保尽一份心力。 ——哇。好大手笔! 以下是刘震撼的深情申述,完全看不出来朱琦疑似害死了他的独苗儿子。 有十好几年的时间,我最害怕耳畔传来婴儿的哭声。 嫁入刘家后,因为要陪着我出席各种商务场合,加上首都大学的本职工作,朱琦累积了好一阵子的疲劳,大白天的恹恹欲睡。虽然嘴上说去过校医院,但从没见过她吃药,也没看到就诊收据,似乎她本人对此相当排斥。我当然不可能勉强押着她就医,加上忙于公务,未免忽略了她……真是追悔莫及。 有一次,我想要抚平这几个月彼此之间产生的摩擦,决定带着朱琦和孩子到海边的公园走走。没错,那时候刘耀勇还只是个孩子。 我绝口不提那些工作上的事,总觉得多说无益。不过,我已经决定找一天把杂务扔掉,交给职业经理人,不再事必躬亲。就连最初表现得兴致勃勃的儿子,这阵子不知道是不是也感觉到我因为工作导致对家庭的疏离,似乎也开始保持距离,因此反对我放缓脚步的只有朱琦一人。 许多人以为我来自北地,其实天子脚下,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个陌生的地方,因为远在这里被称为大都的时候,我的家族就生于斯死于斯。只是随着改朝换代,一代代没落,自从新朝定鼎开始,虽然小时候也曾和家人去过天安门、故宫、八达岭长城,但儿时的记忆早已模糊。十年动乱之后,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看风云变色,龙虎聚会。这里的大街小巷,我每年寒暑假都要必走四次,除了是上学,还因为要捡垃圾、送煤球、卖冰棍,所以每次也必往之。 这是一个人的旅行,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没有同伴,生计所迫,我都只是匆匆赶路,除了后来全民下海的时代做导游,往返于火车站/机场——八大处之外,这么多年以来却从未驻足观赏过他——这个拥有厚重历史文化和浓厚人文气息的千年帝都。 我喜欢天子脚下大气庄严的历史积淀,也喜欢他街坊胡同里的市井文化。所以这次借回家参加一个兄弟的婚礼之际,也好好走一回天子脚下城,虽不能走遍全部,亦可以驻足端赏一隅。 嘛时候,天子脚下的天气还很好,艳阳高照,我经常和朱琦来一处滨海公园散步。当然它并不是真的海,其实是一个巨大的人工湖,是旧时皇家独享的一泓清池。据说,公园的水域连着故宫的龙脉,从古至今都是风水宝地。所以,历代的高僧们在这里修寺建庙,而王公大臣们则在岸边选址筑府造园,名人们也纷纷迁居湖畔。 新朝气象鼎盛,对外开放,港口停放了前朝一艘不系舟的石船,还开放内部参观,夏天则是观赏烟火大会的一处热闹据点。我和朱琦之所以喜欢这个地方,就在于聚集此处的人们总会散发一种热情活力,来到这里能让案牍劳形的我们沉浸在这股气氛中。 由于我们俩以往早巳染上一种类似被迫无意义放空的习惯,置身在这般鲜活的气氛中成了唯一的慰藉。此外,我们也认为这种欣赏方式才符合自己的作风。然而这一次,朱琦在我说了要她上医院就诊那件事后,突如其来掩面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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