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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5页 (第2/2页)
间,感觉对面的人看上去是那样的陌生。 那个会目光灼灼的注视着自己,且只注视着自己的小崽子,仿佛是他幻想出来的一样,不然为何对方现在看上去会那样的疏离呢? 也许他们从来都不是一条路上的人,哪怕他们曾经短暂的同行,也不过是因为对方忘记了回家的路,将自己错认为了家人。 而当对方想起一切,他们的分离就成为了必然。 哪怕没有那场染血的婚礼、没有那场分道扬镳的争吵又能如何呢? 他捡到的从来都不是自己的小崽子,而是蝙蝠侠的二代罗宾。 当初他带着杰森泡完拉撒路池水,治愈了杰森身上的伤后,斯莱德在训练对方的过程中,常常为了对方的天赋而感到骄傲。 那个时候的他甚至想过,蝙蝠侠就算是有三个罗宾又能如何呢,自己一个就能秒掉对方的全部。他甚至计划过,要带着杰森去哥谭炫耀。 可是到头来,斯莱德发现,原来小丑竟然是他自己。 发现这一切之后,斯莱德的红眼病又犯了。 过去,他犯病的原因是蝙蝠侠身边一个又一个的罗宾。而现在,他只为了蝙蝠侠竟然拥有杰森而眼红。 那个让他父爱上头,却从未真正唤他一声“父亲”的小崽子,竟然是属于蝙蝠侠的。 更加可恨的是,蝙蝠侠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从来学不会珍惜。 斯莱德永远不会忘记,他们初见时杰森是多么的狼狈,他也无法忽视再次相见时,杰森眼角眉梢难以掩饰的委屈与压抑。 蝙蝠侠,真是该死! 与蝙蝠侠打了一架之后,斯莱德来到了他第一次见到杰森时喝酒的酒吧。 上一次他无知无觉,然后一出门就“天降大礼”。 这一次他什么都知道,更知道他与杰森之间的注定分离。 曾想要给一个人家的斯莱德,继续过着自己没有家的生活。 一切看起来,似乎与遇到杰森之前没有任何的分别。 可斯莱德很清楚,记住一个人也许只需要一眼,而忘记一个人则需要永远,因为他永远也忘不掉那个自己曾经捡到过的小崽子。 自那以后,斯莱德再也没有捡过什么人,也再没有产生过要给谁一个家的想法。他做着他的超级恶棍、做着他的无情雇/佣/兵,偶尔会为某位反英雄打斗动作中,属于自己的痕迹而感到满意。 他没有留下一个人,但是他将自己的痕迹留在了对方的生命里。 第180章 胜利是需要历经千辛万苦、万千绸缪才可能有机会摘取的果实, 而失败却仅需要一个小小的失误就可以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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