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情令]当魏婴有了亲哥哥_第29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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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有童年阴影的,童年伤害的,只有他们吗?不是!人人都成为他们一样的杀人犯,去伤害无辜者了吗?并没有!所以,这应该成为我们吸取教训,反思反省,去完善社会制度,和改变家庭教育模式的案例。却不应该成为把加害者所做称之为“不得已”,而为其说话的理由。

    无辜者的伤害已经造成,那么加害者不论多可怜,都已经不值得可怜了。

    我觉得应该站在受害者的角度,而不是加害者。当然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这里的受害者指的是无辜受害者。那些一报还一报的,另当别论。

    马哲告诉我们,每个事物都有两面性。端看我们是以什么角度,看到的是哪个面。

    比如孟瑶吧。

    他有抱负,可这种抱负,往好听的说,是抱负,是上进。往不好听的说,就是野心。

    也不记得是钱钟书还是鲁迅,还是谁,不记得哪位大拿了。有篇文里说过,不记得原话,意思大概是,节省,好听点说是经济,不好听的说是吝啬。

    这是一个道理。

    所以在孟瑶的事情上,我看到的是A,但你们看到的或许是B。

    A有A自己的圈子,B有B自己的圈子。

    世界是多元的,可以容纳许多不同的见解。我们可以在自己的圈子里畅游,互不妨碍。

    但除了AB这件事外,在其他事情上,我们或许有很多的共同点。比如羡羡。

    这就导致我们会重合。而重合后,如果遇上AB的问题怎么办?难免会有争论,甚至是争吵。我不想争吵,觉得没必要。如果你们是坚持B的人,如果你们觉得我这篇文其他方面写的还不错,还愿意继续,那么请把你们B的观点藏在心里。

    如果你觉得我的A的观点膈应你,让你无法忽视这点去求同存异。那么你可以有第二个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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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章

    待得几日后,金光善来到不夜天。魏妟才知,原来这位孟瑶竟是兰陵金氏家主的私生子,其母乃为娼妓,因而出身备受诟病。偏偏金光善这个当爹的也不愿意认他,还曾将前往兰陵投靠的孟瑶踢下金陵台。

    听闻此等往事,魏妟微微蹙眉。此前,他未曾见过金光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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