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痴如醉_第133页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33页 (第1/2页)

    安排大家落座后,曲玥亲自给许惠芸介绍情况。她虽然不是财务,但前几天已经系统的深入了解,说起来头头是道,毫无偏差。

    了解情况后,这边人着手审查账目。

    曲玥陪同在一旁,许惠芸说:“我们需要一些时间疏离。你可以先去忙你的,不用耗在这里,财务在这里就行了。”

    “好。”曲玥点下头,“我就在公司。有什么需要,随时叫我。”

    曲玥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忙碌工作。

    许惠芸绝佳的状态给了她一定的刺激,她精神百倍的投入到工作中,连坐姿都异常挺拔,没有丝毫倦怠。

    快到中午时,曲玥准备安排午餐,许惠芸的助手说不用太麻烦,就叫简餐到公司来吃。

    曲玥陪大家一起用餐。

    她担心许惠芸吃不惯,见她面色轻松,毫无异样,才放下心来。

    吃过饭,许惠芸喊上曲玥陪她一起散步。

    许惠芸道:“大概情况我了解了,你不用担心,问题不大。如果你要万无一失,可以花点钱,我帮你打点,把你的损失降到最低。”

    “谢谢许总!”曲玥感激道,“资金方面的需要,我能承担。”

    “还有,公司前副总徐醒,你打算怎么办?”

    曲玥微怔。

    “如果你愿意起诉他,我这边有专业法务可以给你提供支持。”

    “起诉……能赢吗?”曲玥不确定的问道。

    她一直是被动的一方。

    他仗着早一步的预谋,让她狼狈不堪,他自己却游刃有余。

    “能。这官司不难打,徐醒比起那些上市公司高管的段位还差远了,要揪出他的问题不难。”许惠芸平淡的语气,透出强大的威压。

    曲玥想,这就是大神实力吧?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这两项就足够让他进去。对于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第1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曲玥认真倾听,思索着,一时间没有回答。

    许惠芸说:“你自己考虑好,如果确定起诉,我们需要更多更全面的资料。”

    曲玥回神,当即道:“我愿意起诉,我会全力配合。”

    “好。”许惠芸点下头,眼里带着赞赏。

    她听周筱悠说了这两人的渊源,还担心她心慈手软,不愿以牙还牙。

    看来这是个干脆利落道的孩子,她喜欢。

    曲玥回到办公室,站在向外俯瞰的玻璃窗前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