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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自习放学的时候,喧嚷中也平白遭人戏弄,问一句:“你男朋友呢,怎么一天没来找你?”又嬉嬉笑笑,“分手了?” 连燕攥紧了手,又松开,沉默的收拾书包。 就这样吧。 出了教室门,连燕突然看到门口的身影,沈平格拎着个书包,倚在墙边,好像在出神,感知到他的目光,看了过来,说:“终于下课了啊。”连燕顿住脚步,脑中一片空白,又怔怔的看着沈平格伸出手,朝向他,声音很轻的说:“来,走吧。” 沈平格为什么会在这儿?连燕来不及多想,就把自己交给了他——出自本能。 忘记在哪里看到的了,人在死之前,眼前会出现一生中最难以忘记的事情,连燕想,那这一刻绝对值得在死前想起,除了像梦。沈平格攥住他的手,带他穿过人群,穿过五彩斑斓的目光,他还听到不怀好意的喝彩和起哄声,真切的鼓掌声,好像他是英雄!可他明明什么都不是。 连燕迷茫的看着沈平格的头发与侧脸,又尝试抓紧他的手,跟上他,他们不像是要放学的,而是要急着逃离地球,私奔到宇宙里。 他心里guntang的肿胀起来,心里充盈着难言的满足感与幸福感,决定不放开他,跟着他下楼,控制不住的笑起来。 作者有话说: 第99章 “别枯萎在我手里。” 这里十点很安静。九点五十下晚自习,九点五十二,沈平格出现在教室门口,九点五十七,连燕踩到楼梯的第一节 台阶,五十九分,他们走出校门口。 今天的连燕有个秘密,他偷穿了沈平格的薄毛衣,他骨架比沈平格要小,毛衣也显得摇摇欲坠,露出的皮肤冻得发白,可大抵是他跑的太急,外套的拉链朝下滑了滑,沈平格看到他的衣服了,可什么也没说,只是替他拉好了外套拉链。 连燕还没从那种幻觉中走出,他好像在云彩上,晕晕乎乎,又跟着沈平格在校门口等了会儿,尽管他不知道在等什么。 这重要吗?就算沈平格是要在这儿割破他的皮肤,让他流血,他会反抗吗? 沈平格打了辆出租车。 别墅离学校不远,慢慢走路才二十来分钟,如果是下雪天,地滑,可能要半小时,可今天天气干燥,沈平格把他塞进后车座,连燕突然害怕起来,紧紧抓住他的手腕,看着他,浑身发抖,沈平格俯下`身,说:“不是丢下你——松开,我去你右边那儿坐着。”他说的很慢,“你可以攥着我的左手。” 这是连燕的习惯,他习惯攥着沈平格的左手,这都是迷信,他固执的觉得左手靠近心脏,那肯定比右手要热,但他也不是贪恋温度,他只是想挨沈平格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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