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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的时候。 太阳烤得人浑身冒热气,周秀秀昏昏沉沉,想要伸手从她的小包里抽出随身携带的太阳伞,可包没找着,手竟摸到了自己身上粗糙扎手的硬布头。 她一怔愣,神色恍惚。 “你娘是担心,才给你重新相婆家。这刚出嫁没几年,男人就没了,俩娃连话都说不利索,真要拉扯到大,你一条命就去一半了!” “不过你的命也算不上不好,老天爷给你一张这么标致的脸蛋,任哪个男人看了都要被勾掉魂!现在老陈家的儿子拼死拼活要娶你,我可算为你娘松了一口气。” “这金戒指是他家给的定情礼,收下后你就是老陈家的人。到时啥都不用带,把俩娃丢下就成!” 周秀秀迷迷瞪瞪地听着这番话。 她昨天写好提供给厨艺大赛的最后一个食谱,又完成视频剪辑,浑身酸痛之下,躺在床上,倒头就睡。 可怎想一睁开眼,眼前的一切竟全变了。 周秀秀低着头,看见自己脚上踩着一双破鞋,再抬眼,发现自己站在桥底下。 破旧斑驳的墙面上印着各种红色标语,充满着革命与时代的气息。 这是—— 七十年代? “阿秀,拿着呀!” 媒人的脸色变得难看,又不是小姑娘了,连为人处世都不懂,自己说得口水都干了,对方连个屁都不放! 谁不知道这人的婆子妈出了名难缠?要不是看在陈家给的媒人钱多,她才懒得淌这浑水。 媒人不高兴地掰开她的裤兜,把金戒指丢进去了。 阿秀…… 从来没有人这样称呼她。 周秀秀的意识由混沌到清醒,一激灵,伸手从裤兜里拿出金戒指。 没记错的话,这是她前两日在一本年代文中看过的情节。 文中女配在得知丈夫过世的消息后没两天,就给她娘带了句话,母女俩一拍即合,她娘很快就为她找到了下家。 那女配的性子阴沉自私,对待一对儿女也是极尽刻薄之能事,周秀秀看着气得要命,不为别的,只因她与女配同名同姓。 谁能想到,现在她竟穿过来了。 周秀秀的脑子仿佛“轰”一声炸开,她心慌意乱,雪白的小脸上写满了惊诧错愕。 “老陈家儿子是个老实人,你踏实过日子,和婆家人好好处……” 穿到七十年代已经让周秀秀无法接受,缓过劲,唯一能让她喘口气的是这时那本年代文中的原主已然成了个年轻寡妇,不需要接手对方的丈夫。 现在让她改嫁,就是往另一个火坑里跳。 等回过神,周秀秀就像抛开一个烫手山芋似的,直接将那金戒指丢还给媒人:“我不改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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