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骷髅恋爱修魔记_第423章 安心了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423章 安心了 (第4/6页)

我没事啊!”安逸不明白,他不就是睡了一觉吗?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啊?怎么了?

    “哥~哥~我告诉你哦!我见到mama了!”安乐立马踏进屋里,就看见哥哥坐在床上,立马说道!

    “mama?”爸爸不是说mama死了吗?转头,看向爸爸。

    “哥哥!我告诉你哦!您都昏迷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十六天了!我见到mama了哦!都是爸爸,他骗我们!mama一直都在地下室!是大爸爸告诉我的呢!”安乐止不住她自己兴奋的心情!想和哥哥分享自己的喜悦!

    “不过mama昨天就离开了,哥哥没有看到哦!”

    “地下室?”

    “哥哥,哥哥,我跟你说哦!”安乐爬到床上,悄悄的和安逸咬耳朵!一旁的三个大人被无视了彻底!

    也没有穆勒想象中安乐知道金罗刹离开会哭鼻子的场景!

    ………………

    阴间,藏书阁。

    林墨寒将一切告诉了罗小阎。

    “我今天晚上要和你一起睡!”罗小阎把着林墨寒的胳膊说道。不容置疑!

    “过几日,今天我要看看安逸,我还没见过呢!”这话说的!还和她一起睡,笑话!

    她可不想搂一个大冰块睡觉!

    她感受不到温度,但是能感受到阴气啊!

    再说,她的孩子她都没觉得活的,怎么能让罗小阎先看!换血仪式时看的不算!那时候安逸就像一个木偶,虽然她看不见,但是她可以听安逸的声音啊!

    不知道是不是安乐那种软绵绵有欢快的语调!

    而且,她给安乐的凤翎连接的是她的空间!而且凤翎在危险时候可以保护他们!她也可以知道他们是否有危险!

    她也是有一点点私心的,在空间里的是灵魂状态,她也可以好好看看安乐安逸,虽然也不是很清晰!但是比现实要好上一点点!而且如此她想的话,也可以天天看见!

    “不行!就要今天看!”她可想看看林墨寒的孩子长什么样?

    “不要,明天!”才不会是今天呢!

    “明天就明天吧!”看林墨寒真的不想让她看孩子,就放弃了!“血妖参这个东西可不是什么好找的东西!”

    可以长出血妖参的人,必须是大善人,怎么说呢?就是这个人在死后的一百年里,有一家和他没有血缘关系而被他帮助的人,记其恩德一百年!

    这一百年中要有人供奉!而且此人灵魂已经转世投胎!亦没有成仙,所以才会在身体上长出血妖参!

    因为不能对于转世之人,给予太高的善德!所以才说血妖参乃天道的馈赠!

    她活了二千年,见的善人不少,但是哪一个可以孕育血妖参却不知道!毕竟,记一个恩人几代,太难!太难……

    阴间和阳间的时间比例是1比10。

    林墨寒在阴间找了三天的藏书阁的史卷,但是没有知道一个复合的人!如果是在千年前,没有这么麻烦,就像百度搜狗一样,只要输入关键字,就可以查询!

    但是千年前的混乱,打破了藏书阁的书,导致阴间的史卷也混乱了……

    看了看时间,到赴约的时间了……她要以一个好的状态面见安逸!

    “小阎,我去睡觉了!”来到藏书阁的最顶层。这里有以前的人留下的床。

    ………………

    欧阳哲别墅,晚上7点30。

    “哥哥哥哥哥~,快点快点!睡觉睡觉!”见mama!见mama!安乐从来没有如此希望快点睡觉!

    穆勒看着安乐的样子,有点好奇!今天可是她哥哥醒了……现在就要睡觉?转头看向安逸,装沉稳的小孩子!

    可是安逸一副沉思样,也跟着安乐回房了?回房了!这个家伙不是说男女有别,三岁后就坚决不和安乐一起睡了吗?

    现在居然去安乐的房间了?难道是一次昏迷体会到了兄妹爱?

    欧阳哲和欧阳轩倒是没觉得有什么。欧阳哲的想法是认为他们兄妹在一起睡没什么,毕竟他和轩是从小在一起睡得!

    欧阳轩则是觉得他们好好培养培养感情是对的。

    ………………

    看来还是她先到,安乐和安逸还没睡吧!毕竟今天安逸醒来,应该会风一阵吧!

    这里像是幻魔的空间,想象什么都可以有!要不要她先在这里建一个儿童乐园?算了,她也没见过儿童乐园!还是等安乐和安逸来自己建一个吧!想要什么有什么!多好!

    正在幻想的林墨寒没有发现身后来了两个小萝卜头。

    “mama~我来了!”看吧!mama果然没有骗她!果然可以在梦中相见!虽然她躺下好长时间都没有睡着!还是数羊睡着的!

    这就是mama吗?真的是mama吗?

    林墨寒看着两个孩子,有点兴奋!虽然她只能看见模糊的影子!嗯嗯,还是不错的!

    欧阳安逸看着眼前带着金色面具的女人!meimei说,mama长的有点丑!半张脸上都是黑色的伤疤!极其丑!

    可是伤疤不是粉色的吗?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