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蜜之君非良人_一百三十八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一百三十八 (第1/2页)

    也在此刻,破军星君带着等候在外的御殿将士将旭凤围了起来。

    旭凤看看左右,这回是真的诧异了。

    润玉退开,继续刺着旭凤的心“这些都是昔日你一手提拔起来,随你出生入死的旧部,如今他们都已经弃暗投明。”

    旭凤瞧瞧着一圈“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来的好啊,旭凤在此恭贺诸位攀上新枝,步步高升。”

    他的话让破军诸人汗颜不止,手中刀剑都松动了。

    “二殿客气了。”唯有煦一人执剑进了一步“我本就一枝独占,天后荼姚的高枝我也攀附不起。”突然卸下了自己左肩的盔甲,撕开了衣裳,露出了丑陋的一条旧疤“我从未与你同袍,只因我是九华州之人,这道伤贯穿我身,从肩膀到心处,是我为救我父所受,就因为我父不同意唯她与废先帝所用,背叛姑姑,所以在被派出与敌人作战时,被人从身后暗算;这件事二殿作为崇和战役的统帅是否清楚?与子同袍?还是暗算同袍!?二殿你到底清楚些什么事,当年在你眼皮子底下就发生了众多的事,只不过大家忌惮于你的双亲才不敢吭声!”

    旭凤不信“当时为何不告诉我?现在你们说什么都是真的了。”

    “当时?主上告诉你是穗禾杀了德善仙尊的事,二殿怎么不敢去深查?!”煦突然怒起“你对母族这般优柔寡断,你若当上天帝,荼姚会更加肆无忌惮,你去见过被关押在毗娑牢狱的荼姚,她怎么告诉你的?敢当着我们兄弟面说吗?说说她牢狱中也关不住她要继续作威作福天界的狼子野心,属下告知二殿下,荼姚被关在临渊台上还在威胁陛下说等二殿你坐上天帝之位就不会放过陛下和九华上神;这般可怕的女人你却拿她束手无策,只要荼姚哭两声,你又能奈她如何?可是我们这些人却要在上战场时还担心被自己的兄弟从后面捅上一刀,所以二殿你的高枝,我真是攀不起。”

    “住口!”旭凤对着煦举着剑“我不许你诬蔑我母神!”

    “我、朝煦刚才的话要是有半句虚言,天打五雷轰,死无葬身之地!”煦也逼近他一步。

    润玉趁热打铁“赤焰战神,天下无双,如今,就让六界好好看看,你是如何手刃你的兄长,如何对付昔日袍泽。”朗声高呼“众将听令!旭凤擅闯天界禁地,其罪当诛,给我拿下!”

    “住手!”锦觅冲了过来。

    被在一旁看戏的龙君宠一把拉住“你干什么?”

    锦觅被她拉住“姑姑,是你救了旭凤,你再救他一回,锦觅求您了,他若此处被拿下,就必死无疑了,姑姑……”

    龙君宠看向旭凤,又看向锦觅“小九,当初杀你的人是她,冤有头,债有主,不如你带着她回魔界,要杀要剐都随你。”抬手将锦觅重重的摔下。

    旭凤也看到龙君宠对锦觅的不留情“姑姑,你不用拿这个女人来阻止我,我知道你对润玉用情至深,以命相护、助他上位。”

    “既然知道就别逼我对你动手。”龙君宠没有动,只是表情变冷了几分“我能救你,自也能杀你。”

    旭凤大笑,抬手将一物扔在了她脚边“我只问你一件事,我母神的灵火珠是你偷的吗?”

    “是。”龙君宠供认不讳,脚步的灵火珠正是自己在最后还给荼姚之物。

    旭凤握紧了长剑,对准了龙君宠“好,不愧是九华上神,敢作敢当,多谢姑姑实话告知。”

    龙君宠昂首,朗声“放他走!”

    破军和煦都是一震。

    润玉厉色“龙儿!你答应过我,我怎么做你不插手。”

    龙君宠正色,拱手“请陛下允我此事,放旭凤,离开!”然后微微躬身。

    “姑姑是话本子看多了吧,如此全心全意,当初以命相搏代他受了七万道天雷极刑,如今却不忘在我面前卖个好,今日演的是哪一出啊?”旭凤对龙君宠此举极尽刻薄之举“七擒七纵吗?”

    龙君宠抬眸“所以你是蠢人孟获?”

    旭凤看向润玉。

    润玉恼怒异常,却没有发作,抬手。

    破军星君知道他是同意了,于是高举一臂,让众将退开。

    旭凤见状,不由又看向龙君宠,转身离开,踩踏了倒地锦觅的手也毫不在乎。

    “陛下,可否请煦暂是护卫陛下安危,让破军星君等诸将送一送火神,他这次离开应该不会再回来了,既然以后相见无期,甚至可能会是兵戎相见,那在此刻送一送也是应当的。”龙君宠再次拱手求旨。

    润玉眸动“准奏。”

    “破军,通知天界八方天将,陛下恩旨,只要愿意都可来送火神旭凤永离天界。”龙君宠收回手,伫立“罱。”

    “在。”罱现身其后。

    龙君宠威严自在“南天门外,备酒!”这臭小子,这般沉不住气,打乱了自己的计划;那好,就别怪我拿你做筏子了。

    罱拱手“是!”

    ……

    南天门。

    龙君宠一身戎装,身后是天界听闻消息后赶来的各方将领,因为他们听闻这是天帝恩旨,且龙君宠都在,所以也都赶来了。

    “诸位,陛下恩旨,所以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