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帝_第162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62节 (第2/3页)

出一阵强光。

    他身后的蝶翅猛然一闪,然后在刹那间就扩大了数倍,毁灭性的电光瞬间朝着东方圣席卷而去,刹那间就将东方圣牢牢的包裹中,炎魔焚天印的力量和混沌雷焰的力量,瞬间对撞。

    炎魔焚天印是火热。而混沌雷焰中融合了闪电暴戾和冰焰冰寒的力量,几乎是炎魔焚天印的克星。

    杨妄最大的杀招不是太阴魔龙,而是他现在经过融合之后的传承神通混沌雷焰。东方圣看到杨妄的神通,就下意识认为是辅助型的,但是他没想到混沌雷焰还有攻击型的力量,而且毁灭性几乎比他见过的所有神通都要恐怖。

    这简直就是个逆天的神通。

    在两片巨大闪电蝶翅的包裹下,炎魔焚天印的力量在奋力的抵抗,丝丝火光从中溢出,杨妄咬着牙,顿时,混沌雷焰毁灭性的力量犹如一场风暴一般席卷过东方圣的身体,彻底的震碎了炎魔焚天印,然后瞬间将里面的东方圣轰成重伤。

    雷电和火焰扫过他的身体,刹那间就破坏了他的炎魔圣体和通天圣体。而杨妄这时候猛然冲进去,一丈多长的血殇猛然刺出,霸道的力量将东方圣的胸口刺出一个碗大的洞,心脏瞬间被震碎,东方圣不甘心的看着杨妄,然后轰然倒地。

    东方圣,死。

    周围一片狼藉,原本郁郁葱葱的树林都被闪电和火焰化成了灰烬,还好杨妄和东方圣刻意离龙帝城足够远,这才没有人发现这边的异状。

    杨妄的目标是青阳风,虽然今天东方圣的表现超出他的预料,但是这也改变不了他前进的决心。

    不过杨妄明白,不说青阳风,就是皇甫流殇,他也很难对付,毕竟他可是真正的神魂境高手,而杨妄仍然是通天境第一重太皇天的武者,所依仗的,也只是各种增幅而已。

    杨妄知道自己还没有足够的资产,他获得资产唯一的方式就是杀人夺宝,所以在这时间充足的情况下,他没有放过东方圣的芥子。

    如此一来,东方圣的尸体已经没有任何用处了。

    杨妄不想在这里久留,东方圣说得对,他们年轻一代的争斗,虽然长辈们是允许的,但是哪家的长辈会希望自己的杰出子弟死去呢?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杨妄没有犹豫,整理一下自己,便直接走人。

    今天对付东方圣花费了很多的精力,除了隐身的天赋没用之外,连最强的混沌雷焰都用出来,对他来说,这也是一场消耗。

    跳上树枝,龙帝城在遥远的地平线中显露出狰狞的一角。

    一场汹涌的风波,正在那里酝酿。

    决战过后,他该何去何从?只为追求一场幸福,难道就这么难吗?

    杨妄不敢再想了,但是就在这时,一股致命的危机笼罩着他,这危机,来自身后半尺。

    您当前位置:《玄帝》 第二百七十八章 旭日曙光拳

    第二百七十九章 乾坤禁

    杀机突然就出现,防不胜防。

    来人不是实力远远超过杨妄,就是隐匿功夫超然。

    现在实力远远超过杨妄的人不会这样偷袭,所以此人的隐匿功夫显然非常强大,而且他出手的时机也把握得非常准。

    杨妄刚刚杀死东方圣的时候,心神还没有松懈下来,而等到过了一阵,杨妄眺望龙帝城,心神全部松懈,甚至有些迷惘的时候,他才动手。

    所以,此人隐忍的功夫,几乎是和杨妄一个层次的。杨妄也一不小心,这才着了他的道。

    在这刹那之间,杨妄知道了刺向他后心的是一把剑。

    剑还没到,一股冷厉的气息已经让他寒毛炸起了。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杨妄身体全部液化,一个脸盆大小的洞出现在他的胸口,而就在下一刻刹那,一柄模糊的黑色剑影从他胸口穿出,将他刺得对穿。

    这攻击,任何一个和杨妄同等实力的人都躲不过,但是却对杨妄无效。

    来者黑色的剑影充满了诡异的气息,但是根本就没有碰到杨妄,将身体化成液态后,下一个瞬间杨妄就仿佛爆炸开来一般,所有的水滴重新汇成了一个人。

    不过却是在十丈之外。

    水魑之身这东西,龙辰那些人都知道了,估计三大家族的人也知道了,杨妄也不打算将这个隐瞒。这是证明他潜力的最重要依仗,柳卿也是因为他有这水魑之身,这才看重他。

    眼看着剑下的猎物突然炸成一团水,然后又在另一个地方汇合成人,行刺者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身体紧跟着就在原地点消失,化成一道残影朝着杨妄劈去。

    虽然只是匆匆的一瞥,但是杨妄还是看到了来人的模样。气宇轩昂,一表人才,神情冷厉,是皇甫流殇。

    在皇甫流殇的手中,有着一把特别奇怪模样的剑,这把剑杨妄曾经看到皇甫流殇拿过,原本是剑柄比剑刃还要长的那把,但是现在,原本只有数寸的剑刃却化成了无形,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长两尺半的黑色剑影,一股诡异而强悍的力量从中传出。

    皇甫流殇还在远处的时候,只是随便一劈,一道黑色的剑影仿佛真正的影子一般,从地面猛然朝着杨妄袭来。

    无形剑气还会引起空气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