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赛场我还是大魔王[竞技]_第2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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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您也这样称呼我吧!”

    罗伊的眼里闪着光,显露出一副“迷弟”应有的模样。

    这种表情蛊惑了亚瑟,他点点头,与罗伊握手,然后又看看罗伊身上线条优美的骑手衫,微微点头。

    “罗伊,祝你好运!”

    亚瑟没有多说,在两人握手之后,就与罗伊告别,自己蹬着车,去追赶他那些同伴们去。

    罗伊总算松了口气。

    跟这家伙打交道真累啊!

    连见到了这么热情的“粉丝”,亚瑟几乎无动于衷。

    然而亚瑟·威尔逊就是这样一个人,严肃、板正,不苟言笑。

    没有任何人、任何事能影响到他的比赛。

    甚至连亚瑟英俊的长相,都因为他这副性格而打了折扣,令人望而却步。

    他曾因为“无趣”而被车坛长期忽视,直到连续斩获了“环意”和“环西”的冠军,才逐渐被人认识。

    亚瑟是以实力让人认识的。

    而罗伊,是以天赋出圈的。

    罗伊走到哪里,都是媒体的宠儿——

    他拥有一张极其上镜的脸,所从事的体育运动赋予他极其优美的体型,家庭环境与教育背景为他平添了一种彬彬有礼的气质。

    因此他一直被誉为车坛贵公子、社交小达人;

    与亚瑟不同,他是明星,是万人迷,是聚光灯追逐的目标——

    不过这一切,都得等到他小有成就之后,才会实现。

    比赛即将开始,罗伊扣紧头盔,将耳机的音量调整到合适。

    耳机里传来车队主教练维克多·马尔斯维尔的声音。

    “孩子们,按照赛前布置的战术——罗伊和米克尔,你们俩在一开赛的时候就尝试冲到最前面去……”

    主教练说的比较委婉,他的意思是,罗伊和他那个红色头发的队友米克尔,在今天的比赛里要尝试当“兔子”。

    “兔子”在公路自行车比赛里,一般是指在比赛过程中,超过主力集团,冲在最前面的一个或者几个车手。

    成为“兔子”的目的,要么是为了争取赛段冠军,要么是为了给赞助商长脸——因为疾驰在最前面的车手,一定是整场比赛中曝光率最高的。

    但是,成为“兔子”意味着耗费更多的体力。

    曾有研究机构做过精密的测定:在主力集团中骑行,跟在队友们身后,比起独自骑在前面,能节省一半左右的功率。有时在大部队里混着,连蹬都不用蹬,前面车辆所产生的“气流”能让后面的车辆轻轻松松地跟着走。

    被放出去当“兔子”的罗伊,会在本届环法开赛的第一个赛段上,就消耗大量的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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