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华1903_第4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4节 (第1/3页)

    06为富不仁

    田魁说道:“郑麻子是县城西边元宝山的一个煤窑窑主。”

    自明朝始,赤峰元宝山一带由于地下储煤丰富,当地就有开挖煤矿历史。而采煤者被称为煤工,煤工再分为“死工”和“活工”。“死工”原先都是为生活所迫的贫民,有的是被迫,有的是被骗而卖身于煤窑的。他们入窑后,就终身成为雇主的奴隶,没有丝毫人身自由。每日自晨及晚,均深入窑底,给买主背煤,买主除供饭食外,不予分毫所酬。“死工”在背煤时,脚步必须飞快,如稍为散慢,立即会遭到监工的鞭打。如此做苦工至死方罢,所以叫做死工,意思是入窑后就于身死,永无恢复自由之日。“活工”的情况不同,他们均为附近的贫苦男人,为生活所迫,而自愿去煤窑作工的。煤窑又分股份窑、公出窑两种。前者是自由组合开采,所得的煤各人平分。这些窑都是小窑,煤层很薄,工程大,从事采煤既繁重,得的煤又极有限。后者则由地主商人垄断经营,雇主开挖。雇主称老总,工人也就是“活工”,又被称为煤工。

    煤工在窑上受“工头”的管束,在窑下则受窑头的支配,下窑后每天挖煤有最低的数量限制,没有达到这个水平就要挨窑头的殴打。大一些的煤窑,在窑头之下,还设有棚房,棚房一方面是技术指导,一方面又是监工,可以任意殴打煤工,煤工忙火一天后,才能领取一定数量的工钱。以后是否继续下窑作工,则悉听自便,因为他们来去自由,所以叫做“活工”。

    煤工入窑后,窑中积水甚深,煤工赤身赤脚在水中劳作,常遇“水火炮”或“游仙湖”的惨事。“水火炮”是窑中涨水或瓦斯爆炸,伤人致死;“游仙湖”,是矿井中煤坑积水很深,工人一不小心就会掉进坑内。这种集水坑的坑口小,坑身大,多数有进无出,淹死的多。淹死后,窑主或工头根本不负任何责任。在最好的情况下,死者家属尚能得到几串钱,更多的人是白白死掉。可以说,采煤工每天下井,都是用性命去冒险,谁都保不定今天下去,明天能否活着出来。

    虽然煤工冒着生命危险下窑,工资却极其微薄,每班要干24小时,给馍三斤,钱30文左右。而雇主与工头尚不满足,还想出各种办法,把极为有限的工钱从工人手中骗回。最普遍的是开设赌场,煤工在入窑之前,先去“工头”那里居住。工头供应饭食,并借钱给煤工,叫他们在赌场上赌。赌的结果总是一输再输,这时,工头便逼着下井干活,挣工钱还债。有不少煤工被骗上窑以后,一生都是为了做工还债,有的直至身死还没有还清。能够自己挣钱的煤工,则亦往往被骗去赌博,结果,辛苦得来的几百文钱仍被雇主工头刮走。

    在清末,“死工”这种原始野蛮的用工方式被清廷明令禁止,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死工”这种方式在许多地方还暗中存在。

    这次受伤的几个庄上人,他们的亲戚就在郑麻子的煤窑里当活工。他们的家人一连十多天不见人回来,便到矿上去寻找,到了矿上,多番打听才知道他们的家人早已死在井下了。家人悲伤之余,向郑麻子讨要抚恤金。而郑麻子非但不给,还把死者家人暴打一顿。

    “还有这样的恶人?”徐天宝冷然道

    “大兄弟,你在外国念书,不知道这里的世道啊!”田魁用力锤了锤桌子,“要是照着以前~!”

    马豁子赶紧打断,“大哥~~”

    “怕什么?”田魁不屑道:“徐兄弟不是外人,再说了,他是出卖救命恩人的人吗?”

    徐天宝莞尔

    田魁说道:“我不瞒你,我早年是义和团的人,进过北京城,也大刀杀过洋人。要是换在以前,这种恶贯满盈之徒,早就手起刀落了。”

    “就是~”马豁子伸出手掌,做出刀劈一样的姿势,“那时候多痛快啊。”

    “痛快?”徐天宝指着马豁子敞开的短衫里,左肩上的一个伤疤,“要是我没看错,这是枪伤吧?”

    马豁子有些尴尬地扯了扯衣服,遮住那块伤疤,“当年攻打东交民巷的时候,被洋枪打得。”

    徐天宝毫不在意马豁子的神情,继续说道:“你们拿刀,人家用枪,痛快?死的痛快吧?”

    “你~!”马豁子急了

    “你什么?人家徐兄弟说的有道理。那时候咱是让猪油蒙了心,居然相信请神仙就能刀枪不入。”田魁说道:“我听说郑麻子的煤窑上也有一支几十号人的护矿队,人人有枪。刚才要不是我媳妇儿和徐兄弟拦着,恐怕我们非但讨不回公道,连命都要留在那儿。”

    “枪我们也有~”马豁子捉耳挠塞了一番,随后又尴尬地说道:“不过就是几支鸟枪。”

    田魁冷冷道:“要弄枪么~也不是没办法。我知道有个人那里可以弄到枪~”

    “可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