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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并不完全等同于战场 (第2/2页)
,但是马云针对这个情况做出了这样的表示:两者的合作不会影响到淘宝的发展。雅虎在阿里巴巴不过是个投资者,决策还是由阿里巴巴来做,而雅虎中国已经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美国雅虎的合作不会影响到中国的业务。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马云参与促成了雅虎与ebay的合作,马云在双方的合作中扮演了牵线搭桥的角色。对此马云有自己的看法:在竞争中有合作是未来互联网市场的发展趋势。他说:“我希望在美国出现这样的先例后,中国市场也能够随即引进这种状态。未来不排除阿里巴巴与竞争对手的合作,淘宝与易趣,淘宝与百度,淘宝与谷歌,都存在这种可能性。” 有时候无谓甚至恶意的竞争,只能得到两败俱伤的结果,不把商场当作战场,就是学会良性竞争、合理合作,从而创造双赢的局面。马云在竞争中一直坚持合理竞争、文明竞争的底线。 商家历来视商场为战场,因而崇拜《孙子兵法》。商场竞争与《孙子兵法》诞生时代的诸侯混战,具有惊人的共同性。商场竞争与“春秋无义战”一样“弱rou强食”,竞争对手之间不是争夺市场份额,而是争夺生存权。一些企业的兴盛,必然伴随着另一些企业的破产,这种迫切的危机感,会敦促我们从新的角度重新思考竞争。 企业之间的竞争是斗智。企业的竞争行为对外是争夺有利条件,对内是采用分散和集中的基本方法调度资源。但商场并不完全等同于战场。词典解释“战场”就是两军交战的地方,是敌我双方对峙的情势。商场则是聚集在一个或相连的几个建筑物内的各种商店工厂组成的市场,或是面积较大,商品比较齐全的超级大市场。 战场上对手是敌人,目的是扼制对方战斗力以获取胜利,战争的原则是最大限度地消灭对方,最好地保护自己;其结果是你死我活。而商场的对象是客户、朋友,其目的是通过交换,获取利润、财物、服务等,原则是必须遵守法律、道德、诚信和惯例;结果可以是亏、赢或双赢、多赢。 无论是战争、战役还是战斗,所围绕的都是一个目标战略利益,为了维护或获取己方的利益,在双方交谈不成的情况下发动战争。例如,德国、日本为自身利益掀起的二战等。而商场则不同,商场上的双方,无论利益大小多寡,都是在对双方都有利的情况下才能得以进行的,双方利益平等共享,即使此次买卖做不成,双方也会着眼于长远合作而不伤和气,正如俗语所云“买卖不成仁义在”,这也是千百年来中国商人所遵循的一贯原则。 这样看来,由于目标、原则、手段的根本差异及所形成的场合不同,战场与商场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商场上虽有优胜劣汰,但绝不是战场上那般你死我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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