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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念性格很安静,人也聪明,她的性格像阮胭,但是完全没有遗传到阮胭那种凡事都要去拼一拼的劲儿,沈劲年少时的张扬也没有遗传到。 她安安静静的,好听话。 沈劲摸着女儿的脑袋说:“那好可惜。” 他还以为,能够让这个小姑娘穿上小皮鞋呢。 沈劲五十岁的时候,阮胭已经四十七岁,这一年她拿到了三座国际a类的奖杯,成了一位可以留名在国内影史上的人。 他们的女儿沈念十七岁,飞去了英国读书,就在周思柔任教的那座学校念书,据周思柔打小报告说,每天都有男生缠着要给她送情书。 沈劲在家天天提心吊胆。 阮胭笑着搂着他的脖子说:“不想和我过二人世界吗?” 的确,他们有了孩子后,生活的很大重心都被放到了孩子身上。 他们没有公婆可以替他们带孩子,他们也不放心真的把孩子的一切都交给保姆,所以,他们难得的空闲时间,总是花在了共同陪伴沈念的成长上。 沈劲揽着阮胭的手,说,“好,就不管那丫头了。” * 沈劲六十岁的时候,把公司交给了女儿和女婿打理,女婿是沈念自己挑的,是个华裔,温和的,谦谦君子。 沈劲不喜欢这种温和的人。陆柏良这个老东西,跑去冰岛后,搞起了不婚主义,几十年没结婚,但是听说他身边一直有志同道合的伴侣,两个人一起做学术做得风生水起,是国外科研圈里出了名的学术情侣。 但是沈念喜欢这个男人喜欢得紧,阮胭没有意见,他也没有意见。 婚礼上,他挽着女儿的手,把沈念交给那个男人后,他下台后,一生鲜少流泪的他,居然难得地哭湿了好几张纸巾。 阮胭笑他:“多大的年纪了,还这样,被人看到了,不知道得笑你笑成什么样子。” 第74章 往事如烟 入夜的时分, 白城里落了很大一场雪。 丝厂大院的老人们都说这么大的雪不常见。 陆柏良就是在这样一个雪夜里,被陆文琢从雪地里抱了回来。 陆文琢那年六十,眼睛瞎得只能堪堪见到模糊的光影, 别的一概看不清。 他从按摩馆里颤巍巍出来后,已经是深夜, 雪地里依旧是明晃晃一片。 ——除了那一声一声啼哭的婴儿。 他叹气, 站在边上等了很久, 也没等到这孩子的家里人。 到最后,孩子的哭声越来越小,越来越微弱,他无奈, 怕孩子冻死, 只有抱起那襁褓中的孩子往回走。 这是一九年的白城,落后, 灰暗, 贫穷,收养一个孩子,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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