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05页 (第1/2页)
承岳的太子妃贾氏在年后生了一个男孩,如今他的一个侧妃又怀上了,承岳在今年年底还会有一个孩子出生,承岳对家里的两个男孩十分疼爱,福源闹着非要和父母睡在一起,承岳也同意了,太子妃嘴上说了不合规矩,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比谁都高兴,新生的老二也挪到了他们的院子里,福源总会在今上面前抱怨弟弟哭起来声音特别的大。 “过一段就好了,如今在夜里哭的也少了。” 这边父子两个交流了一会育儿经,司徒越安静的坐着,时光再回不到当年,姐弟两个坐在叔叔身边,叽叽喳喳的想要把叔叔的注意力引到自己这边来。 等过了几炷香的时间,一阵马蹄声,武将们跳下马跑了过来,行礼之后自动排好了位置,文官的轿子比较慢,过了一会有人过来,前后半个时辰的时间,百官集齐完毕。 承岳和司徒越站起来,侍卫撤走了椅子,皇帝吩咐,带原告上来。 守卫登闻鼓的差役押着一个小姑娘上来了,那姑娘看着也就八九岁,十分的瘦弱,后面还跟着一群的村汉,抬着一具棺材。 原告是个小姑娘,这一百廷杖是打还是不打,估计不用一百杖,五十杖下去,这姑娘就没命了。 “暂且记下,待她成年,再来领杖。” 那小姑娘谢了恩,举起状纸,看上去十分冷静沉着,膝行几步,把状纸举过头顶,有侍卫去接,皇帝看了状纸,在灯光下,谁也不能看到他的脸色。 “为何你来告状,你家中兄弟呢?” “回圣上,民女是独女没有兄弟,民女的父亲是独子,也没有兄弟。后面的是同村的邻居,受民女所求,抬着父亲的棺木来告御状。” 今上把状纸递给太子,“念” 内容是死者是父亲,在县衙是个捕快,因着公务冲撞了县令,县令当场杖毙了捕快,为了怕人发现,伙同实施杖刑的人一起跑尸荒野,并引得野狗撕咬尸体,对外说,这是被野狗咬死的。 时间发生在半个月前,司徒越不在吏部已经有两个月了,碰到如此之事,吏部主官和州县之长都要引咎辞职。刑部和大理寺衙门要秉公执法,如有包庇,全家下狱。这种事发生的少,然而前朝有例可循,那姑娘吧自己父亲的棺木抬了来,大理寺现场验尸,确实发现尸体是生前被打碎了腿骨以及脊椎。 那姑娘坚持父亲大仇能报之后才将父亲的棺木下葬,就坐在棺木边吃睡,这件案子移到刑部和大理寺审理。原告也被刑部衙役给保护起来,前朝倒是出现过有人毒杀原告的事儿,保护原告也成了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何况棺木里躺着的生前也是一个捕快,同一个职业,见面生出三分情来,这些衙役因此对原告也颇为照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