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我把魔头逼逼醒了_第118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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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从来没见过长得这般好看的男子,将人的魂都勾了去。

    这话余玉很认同。

    她长这么大,前世和这辈子加一起,也没瞧见过比魔修更好看的人儿。

    其实他不用忙活着到处找好看的人,把他自己腿打断,捆好了扔在床上,余玉就很愿意。

    第56章 要零花钱

    可惜, 这厮一直把自己定义为糟老头子那一挂, 从来没这么想过。

    如果糟老头子都长他这样,余玉真不介意。

    “咦,清老头, 今儿你孙女这么早就叫你回家吃饭?”

    这边的动静被岸边的人瞧见,刘老头颇不是滋味问:“吃的什么?小妮子做的吗?”

    “嗯。”余玉边推轮椅,边替他回答,“吃萝卜青菜喝粥。”

    这个王八蛋果然说是爷孙俩,很久之前她就觉得不对劲了,果然,就是把她当孙女。

    占她好大的便宜。

    余玉在他肩上拧了一把, 靠近脖颈的位置,魔修疼的倒抽一口凉气, 身子本能一缩, 衣裳微微滑下, 露出线条优美的锁骨, 和被她拧红的一块地方。

    余玉看他疼, 自己就开心,笑眯眯与刘老头打个招呼,推着魔修离开。

    临走前还看到刘老头脸上露出平衡了的表情。

    估计是早上最后一个是魔修走的,今儿第一个反倒是魔修, 心里正不舒坦呢,余玉说魔修吃的差,他就开心了。

    本来就觉得这厮是狐朋狗友, 现下这种想法更盛,不过魔修喜欢,随他去吧,还能真被卖了不成?

    也要有人买。

    余玉勾头瞧了一眼坐在轮椅上还瞧着二郎腿,有一下没一下抽着烟的魔修,语气慢慢开始不确定了。

    也许真的有人买?

    修仙界的实力和颜值是成正比的,可以这么说,修为越高,人越好看。

    因为所谓修炼,便是不断排除体内的杂质,直到无一丝污垢为止。

    化神期已然是修真界的顶峰,也即是说,再也没有比魔修长得更好看的。

    其它化神期已经老了,无法保持年轻的姿态。

    如果进入化神期时,已经将寿元耗的七七八八,亦或是本人已经老的不能再老,那进入之后还是个老人。

    只有进入化神期之前是个年轻模样,之后也才是。

    以魔修的修为体内可以说已经玉质化,譬如说如果阳光从他鼻尖照过,是晶莹亮丽,透明的,脸也是,找不到一丝毛孔。

    就算放在现代,最照妖镜的镜头贴他脸上,也找不到半点瑕疵。

    像什么色素沉淀,斑斑点点,痘印痘痕啊什么的,都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它们全都是污垢那一挂,会被真元冲刷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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