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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先把其他几人都送回家,然后看离自己住的地方并不远,便准备走回去。 未来的城市,几乎每一座都是不夜城。 云霄慢慢走着,街上热闹得和白天没有什么区别。这对于夜猫子来说,可真是个好时代。 科技在进步,人们再也不用担心因为睡眠太少而猝死,更不用担心掉头发。 云霄走着,突然就站住了脚步。 繁华的街头,缩在街角的流浪汉就显得特别地扎眼。 这年头竟然还有流浪汉? 云霄连流浪狗都没见过,更不要说流浪的人了。 不过那个穿着破旧不合季节的T恤、短裤的邋遢男人,怎么看都不像是正常人。 还留了一头长发。 云霄已经走出了几步,但是想想又止住了脚步,重新走了回来。 “嗨,兄弟,吃饭了吗?” 云霄在流浪汉面前蹲下,对着人露出一个带着酒意的和善微笑。 双眼微眯,有点迷糊的可爱。 流浪汉抬眼,露出一双暗红色的瞳色。 吸血鬼啊! 云霄过了两秒才让被酒精迷住的大脑重回清醒,这可不是吸血鬼,这是蛮荒星人! 地球人也有各种瞳色的,但是红瞳,长发,这几乎是蛮荒星人的标配。 再加上比起地球人更加高大强壮的身体,就像把哈士奇和狼放一起,再怎么像,你也不可能分不清楚哪个是哪个。 “吃饭吗?” 云霄见对方没有回答,又问了一遍。 这个蛮荒星人与他对视了两秒,点头。 那姿态,就如草原上优雅的黑豹一般。 看就是个能打的。 云霄转头看了两眼,旁边不远处有家做宵夜的大排挡。 “去那里行吗?” 他伸手一指。 蛮荒星人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然后,吞了一口口水。 云霄一个响指,行了,就是这家了。 一个小时间后,云霄酒醒了,钱包也空了。 “哥们,你太能吃了。” 蛮荒星没有被他们的原住民吃干净也是神奇。 这位蛮荒星人吃饱喝足了,坐在那里看云霄付钱,又在那里嘀咕,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你,需要,护卫吗?” 话说得结结巴巴,腔调也怪得很。 云霄摸了一下自己的下巴,又伸手捏了一下对方胳膊上的肌rou。 护卫,他好像是需要一个,但是就在路边捡一个?是不是有点草率了? 他在考虑,没有说话,对面这位这会儿却是有点急了。 “我,可以!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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