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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是令人印象深刻的晚宴,毕竟不是什么都能占用掉了他这一个月来好不容易挤出的假期的。 香槟、红酒、精致的点心、以及哥谭的名流们和那些穿着礼服的漂亮姑娘,无论哪个晚宴都少不了这些。 事业有成人士常常以及大腹便便,头发斑秃,年纪不小,这就使其中的青年俊杰尤其吸引姑娘们的目光,特别是如果他们有钱又单身。这个目标以前是布鲁斯,后来变成提姆。 但今天不太一样,“瞧见那个家伙了吗,”一个中年男士端着酒杯站到他身旁,示意他看向休息区的位置,“那个小子也不知道是哪冒出来的,一来就夺走了姑娘们所有的目光。” 黑发蓝眼,脸上还带了两分稚气的年轻人身材削瘦,上身高领黑色毛衣搭着一件休闲款的西装外套,修长的腿包裹在同款的西装裤里,有种恰到好处的吸引力。 这位年轻人看上去喝了些酒,两颊染着些红晕,正与身边的姑娘们说这些什么,时不时引起几声娇俏的笑声,活脱脱的一副花花公子做派。 提姆忍不住勾起嘴角,“但不得不说,他确实有吸引姑娘的资本。漂亮的脸蛋和一看见身价不菲的打扮,很少有姑娘抵得住这两样加起来的诱惑。” 他身边的人哈哈大笑起来,“您是在说您自己吗德雷克先生,这两样您可一样也不缺。” 提姆状若轻松的耸了耸肩,“一个玩笑,别太在意,但我们都知道的确是成功的男人更容易获得青睐。”接着他似乎无意的问:“不过真没人知道他是从哪来的吗?我可没听说过哥谭最近又冒出来了这样一个年轻人。” “真的没人知道。” “那就有趣了,”提姆笑了笑,在年轻人抬起头的时候向他举了举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权当打个招呼。暗地却咋了咋舌,姜汁味的特调香槟还是一如既往的难喝。 那年轻人看见了他的动作,懒散的挥了挥手作为回应。 提姆向他走去,脑海中的念头一个又一个蹦出来将之前占据大脑的睡觉两字挤到了边边角。 半个月前,一桩儿童失踪案掀开了一个性质极端恶劣的连环杀人犯的登场序幕。孩子、少女、老人以及医院中的病人接连惨死,现场却没有留下丝毫蛛丝马迹。 死者们生前没有经受捆绑、没有被注射药物但也没有过呼救和挣扎,就像是将自己献祭给了凶手一样,任由其对自己施以暴行。 可以想象的出,那名凶手必然很有魅力,就像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提姆德雷克,你是?”提姆停在沙发前,一低头,正对上他宛如清澈湖泊上蒙上雾气的蓝眼睛。 “帕德里克、帕尔达斯、汤姆、杰瑞、罗伯特,名字是谁个代号,如果不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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