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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见倾心,萝莉与大叔 (第1/2页)

    “糖葫芦,糖葫芦卖喽!又酸又甜的糖葫芦卖喽!”

    “包子,胡记大包子卖咧,皮薄馅多的包子咧!”

    ……

    熙熙攘攘的集市挤满了摊贩和行人,偶尔有车辆路过若不按响喇叭根本过不了这条街,在这安静的城市,洋溢着欢乐笑颜的人们是那么快乐。

    大街上走来一位绅士,一顶礼帽压得低低的,将将齐眉,一身笔挺的西装在满是短衣帮的大街上极为显眼,虽然,北平也有不少西装革履的人士,但那些人大都有他们的活动区域,那些繁华的地区。这里是北平最混乱鱼龙混杂的闹市区,即使死上几个人巡捕房也是不管,这里头的门道多着呢。这位绅士的出现如同一张时间定格的黑白照片,照片上的人短衣散发,卷着泥裤脚,手拿糖葫芦的,护着铜板儿的,那些没见过世面的人们纷纷盯着他看,看着他身上的稀罕物什儿。许是注意到周边的视线,绅士压低帽檐遮过眉,或许他也想加快脚步离开这充斥着低等汗臭味的地方,然而他拄着的拐杖,拖着的右腿,注定了即使加快步伐也是走不快的。我想,如果不是见惯了那些穿着绸缎的老爷,常见那些穿着长短衫的人或许那时我也不会对那人感到好奇,不会盯着他那一身奇装异服看,不会探究他那帽檐下的容颜,不会好奇他的身份,或许,我就这么作为一个娇养的小姐被爹爹指给一个门当户对的少爷,成了这偌大的北平城千千万万个夫人之一。这就是命中注定,尽管当时我才八岁,还没到嫁人的年纪,但我却明白,我心里有这个男人的剪影,那日,喧嚣闹市,静谧如画恬淡似水的男人,如刀刻般透过瞳孔印在脑海深处,直到现在我依然觉得我深爱着那日的他。

    北平最多的不是那些皇亲贵族,也不是那些劳作百姓,最多的是包衣们。在北平随便拉一个人出来十之八九便是出自包衣之家,而唯一的区别便是他们是上等包衣抑或下等包衣。那些年代久远传至今日而仍然富足的包衣们便是上等包衣,那些年代久远却家业中落或是年代轻不善经营的便是下等包衣。上等,下等的不过名儿上好听罢了,说到底不过是满人的奴才罢了。我家便是一个上等包衣人家。本来到祖父那一代是要没落的,只是祖父颇有些头脑,很会摆弄生意,把家里仅剩的酒庄经营得有声有色的,又拜了宫里的一位权势公公作干爹,得了不少提携,这才振兴了家门。宫里头那些公公们是没根儿的,有些钱财的便在外头娶房媳妇认个干子,多多为他钻营,日后也好有个摔碗的。没本事的大都死了,在乱葬岗寻个歪脖子树裤腰带一挂吊了了事儿,孤魂野鬼的也没个人收尸,死后也下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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