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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2/2页)
辉,是成熟且稳重的大人模样,和郑知夏记忆里穿着白t恤和牛仔裤的那个好友兼邻居哥哥相差甚远,于是连雀跃都有些生疏,仿佛被放养多年的小狗终于再一次见到了主人。 直到林霁的喉咙间滚出一声低低的笑,他才终于有了点真切感。 “郑知夏,你该不会是认不出我了吧?” 堵在舌根的开场白终于钻了出来,郑知夏也对他笑,圆润的眼和嘴唇一并弯着,是乖顺且懂事的模样。 “我怎么会认不出?欢迎回来。” 他顿了顿,才很轻地笑了声:“我还担心你认不出我呢。” 林霁就无奈地叹了口气,神情也是郑知夏所熟悉的,说:“认不出谁都不会认不到你吧,我们是多好的关系?就算十年不回来,我也能一眼就把你从人群里找出来。” 这么说话的林霁倒是让郑知夏少了许多的生疏,可他依然有些无措的局促,那只藏在背后的手终于伸到林霁面前,白绣球正漂漂亮亮地躺在旧报纸间。 郑知夏对他眨了眨眼,有些俏皮:“给你的见面礼。” 跟欢迎姑娘似的,林霁接过捧花,礼貌地点头赞美:“我很喜欢。” 接着顿了顿,才笑着问:“不会是女朋友出的主意吧?” “怎么会,”郑知夏的语气有玩笑得些夸张,“我这些年连姑娘的手都没摸过。” 于是林霁就用新奇且轻松的眼神打量他,调侃地笑:“不会吧?知夏不是一直都很受女孩子欢迎吗?” “受欢迎和谈女朋友是两回事,我又不喜欢她们。” 郑知夏撇撇嘴,对这句话表达了自己的嫌弃,而后熟稔地走到林霁身侧,抬手搭上男人的肩。 “走吧,我们到车上再继续聊。” “好。” 林霁也抬手拍了拍他的脊背,亲热得恰到好处,是一位多年未见的合格老友。 郑知夏垂下眼,又很快地抬起头微笑,林霁任由他搭着自己的肩,又笑着问:“那你这几年都在忙什么?” “上学啊。” 郑知夏说得理直气壮,掰着手指一桩桩地跟他数:“要上专业课,还要参加学生会活动,假期要被我爸带去公司当免费劳工……我很忙的。” 林霁微笑着,表情有些纵容:“那休息的时候呢?” “这个嘛——” 郑知夏故意拖长尾音,用亮晶晶的,如小狗一般的眼睛和他对视着。 “休息的时候,我都在想哥你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啊。” 作者有话说: 郑知夏:没关系的,林霁只是太久没见我了,生疏一点很正常,努力贴贴!(耶耶傻笑.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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