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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在二十年前就已见过黎征。 (第1/2页)
你所期盼的幸福是怎样的? 如果向在摩天轮下遥望着黎征的我抛出这个问题,我一定会收起没在调上的歌声,不假思索回答:当然是和主人结婚! 再具体一点呢?幸福的图景于你而言是什么颜色?它散发着什么气味?发生在什么季节?是怎样的质感? 这时,我思索的眼睛会长久凝视天空,仿佛答案存在于落日的金色轮环中:它是昼夜更迭的黑与白,是拂过脚踝的露珠与洒向发梢的星辉,是厨房翻腾的麦香与洗衣机跳跃的皂味,是四季,是任何一个安逸懒散的午后,枕在爱人膝上一本对方喜欢的书,再在他温柔注视中酣然入睡的充实感。 那时候,我一定有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或许还上了大学,不再这么黏人孩子气,像一个真正的大人陪在他身边。 如果没有想起晏溪就好了,如果自己不曾是晏溪就好了。 其实我在二十年前就已见过黎征。 那时自己辍学治病快半年了,爷爷留下的积蓄早已用完,学校筹集的善款也所剩无几,幸好入学时买的保险负担了大部分费用,才得以继续在医院消磨与世隔绝的剩余时光。 父母从我记事起就没有出现过,据说一个死了,另一个跑了,至于是爸爸跑了还是mama跑了,可能不愿意让我仇恨任何一方吧,爷爷总是语焉不详,唯一能确定的是,我和死掉的那一个得的是同样的病,爷爷说这叫遗传,后来他也是因为这种病症去世的。 因此,入院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是抱着等待枯灯燃尽、明天就会死去的认命心情度过每个日出日落。 知晓自身行将就木的病人很难避免情绪崩溃,他们尚且有人照顾陪伴,而我却无亲无友,独自一人。 对于我而言,死亡本身并不可怕,爷爷走的时候我才满十七岁,他的身体放进了一个小小的瓷盒,我捧着它,就像捧着一个装满回忆的宝箱,无需打开,所有珍藏其中的回忆都历历在目,因为我记得他,他就一直活在我心中。 使我难过的是,在我离开人世后,我这短短不满十九年的人生痕迹将很快被时间抹去,因为从儿时起,孤独就是我的固定玩伴,没人在意我,也没人会记得我。 我没经历过年轻父母带着孩子去乐园嬉戏一整天的童年时光,没经历过在同桌兼好友的家中初次过夜通宵畅谈的少年时光,也没经历过与互相喜欢的人用假装不经意的对视倾诉彼此心意的青年时光,我甚至来不及为自己编造一个梦想,因为未来于我是不可预支的,是一条无从奔跑的断头死路。 我仅仅就是来了,默默长大了,然后悄无声息地走了。 日复一日的惆怅情绪在黎征出现的那天戛然终止。 能下床活动的时候,我通常会躲到住院楼后小花园里的悬铃木下静坐,想哭就哭一会儿,不想哭就随手捡些花草石头,给自己拼一架桥、堆一座城堡,把它们一掌推倒再重建,如此反复,耗过一个胡思乱想的白天。 四月的某个下午,哭了一场的我抱着膝盖昏昏欲睡,几颗小刺球接连砸中我的脑袋,我抬起头,在震荡的树干后看见了一个身穿浅黄色连帽T恤的寸头小孩,他紧紧握着拳,两只红肿的眼睛像被撞破秘密般充满敌意地瞪着我,我吓了一跳,当时泪痕又未干,而他以为我因此流了泪,便在我茫然的注视中,带着倔强又戒备的眼神绕过大树,走到我的面前,为我摘掉了头上的悬铃木果实,飞快地朝我说对不起。 后来我才知道他仇视的并不是我,而是另一种无能为力的东西。 当天下午晚些时候他又来了,提着一袋自己洗切好的水果向我道歉,一开始我很拘谨,但他带来的苹果实在太香甜,在我忍不住咬下一口后,我们开始聊天,并排坐在树下一直聊到天黑,第二天,第三天也如此。 也许因为我的心智较同龄人生长得迟钝,他又很敏锐早熟,虽相差十岁,我们却合得来。 我知道了他的生日,用我那寥寥可数的星座知识推算出他是双子座,他成绩不错,课余时间常常做模型和踢球,爱吃炸鸡和可乐,总穿着一件浅黄色的T恤,因为这是他喜欢球队的队服颜色。 他给我听歌,教我怎么使用随身听,即便我土得连耳机都上下戴反了他也不笑我,他很顾及我的感受,总是像个大人引导着我们的谈话,就算偶尔流露出忧郁的神色,下一秒也会用夸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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