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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2页)
哥哥。” “还有。”季源洲说:“谁说我会欺负她了。” · 于是吃晚饭的时候,冯灯几乎无法直视季源洲。 从前是有他对她很好的时候,但相爱的时候她刚刚二十岁,他也才三十岁。那个时候念书,两人都是初初发觉对对方的感情。生活被学业填满,她学校海岛两边跑,他时常要去各科流转。 最简单的接触就是去灯塔上看大海,两人你坐南边,我坐北边,就那么安静地坐在那间勘探室里谈天。 “大多数人都会以为猴子喜欢爬树或者吃香蕉,冯小姐知道猴子真正的喜好,看来确实对动物这一块很上心。” 晚饭是由季源洲找的地方,在一处极有农家风味的小饭店。说是他外婆曾经最爱的菜品都在这,正好有时间请她尝一尝。 冯灯把麻婆豆腐舀在碗里,忽然看着这人的脸,想起了往事:“说起来,一开始我也犯过这种错。还特别犟地特地去看了一个月的猴子,最终无奈打脸。季哥……季医生,世界上不止有人,动物也是世界的一份子。嗯……有那么一个人跟我说过这个话,我从此对它们更加珍爱。” 季源洲的脑海里闪过一霎火花: “肯定是最喜欢爬树,不信,想想暑假就去对面的森林里拍给你看!” “怎么样?” “是喜欢爬树!……好吧,它们互相顺毛抓虱子的样子好蠢萌。” 可惜那些画面稍纵即逝,季源洲抓都抓不住。 餐厅里的人很多,眼前热汤腾起的淡淡白烟把一切都变得极为真实。季源洲以为教冯灯这种话的是他的长辈或是导师之类的人。 总之,是那种一点一点看着她长大,教她做人道理的那种人。 实在是料不到,小到写人生第一个字,大到如此的道理。都是季源洲这个名字传授给她的。 因此他对她说:“教你这句话的人,一定是一个很懂自然的人。他把你教得很好。” 对面扎了小马尾的冯灯,闻言,惶惶放下筷子,她有一点纳罕。 这个人不就是你吗? · 靳长风周末在家逗猫的时候,点点就趴在茶几上的报纸处,对着赵秋涵和孙真的照片练习“九阴白骨爪”。 他难得休憩,原本想拿起报纸看一眼新闻,眼落在新闻标题处的残字:家暴、庭审字样上时,就“坏心”眼地放纵了点点的无法无天。 他人歪在沙发上,手机嗡一声响。 拿起来一看,正是“甘做铲屎官的简殿下”。 简殿下说:“新的包裹已经在路上了,这次直接寄到了你家的地址。” 我家点点最可爱:“可爱表情,其实简殿下有没有想过专门开一个类似的店面,应该会很火爆的。” “其实已经专门开了。” 这段日子以来,靳长风发现自己和这个简殿下不止聊猫聊得很来,谈电影啊,其他方面的东西,甚至人生观价值观都很在线。 他这个人,很奇怪的。大学时期别看长得好看又聪明,实则朋友缘极差。通常一个人熬在医术练习的路上,而且中二时期脑壳坏了,自视甚高,导致无人相伴。 虽然晚来的中二期后来走了,令他每每回忆往昔都想往墙上一头撞死。但不争的事实是—— 他也只有冯灯这么一个朋友。 哦。 起初,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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